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 汉语言文学专业课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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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 汉语言文学专业课教案,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汉语言文学专业课教案民间文学的特征是多方面的,这里所说的基本特征,主要是与作家书面创作相比较而言,指民间文学在创作和流传中所显示出来的相对稳定的特殊标志,即集体性、口头性、变异性、传承性。一、民间文学的集体性这是民间文学最重要的本质特征。相对于作家文学,这是最具有区别性的特征。民间文学的集体性,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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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
汉语言文学专业课教案
民间文学的特征是多方面的,这里所说的基本特征,主要是与作家书面创作相比较而言,指民间文学在创作和流传中所显示出来的相对稳定的特殊标志,即集体性、口头性、变异性、传承性。
一、民间文学的集体性
这是民间文学最重要的本质特征。相对于作家文学,这是最具有区别性的特征。民间文学的集体性,表现为由劳动人民集体创作,在集体中流传,为集体所有。钟敬文《民间文学概论》:“民间文学的集体性表现在哪些方面,只能从民间文学的创作过程和流传达程中加以考察。”
1、集体性的含义及表现:
创作、流传中的集体性特点,是民间文学区别于作家文学的重要标志。作家文学作品创作的整个过程都由作家独立完成,创作成果有版权的保护。民间文学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创作者,它是集体创作、集体传承的。我们只能说讲述者是谁,可以知道最近的讲述者名单,却很少知道最初的创作者是谁。全体民众就是它的创作者,有无数多的异文与传承者,因此,传承民众才是它的真正的作者。
民间文学的集体性表现在创作和流传上,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集体场合中的集体创作。例如我国史料上记载台湾高山族原始公社成员的集体娱乐情况:“男女老幼,挽手合围,唱歌跳舞,歌无常曲,一人歌,群拍手而和-----”。类似情况在世界其它原始部落也能看到。
(2)、由个别人编出作品雏形,许多人添枝加叶,逐步完善。
对于民间文学的集体创作,民众早有民谣概括:“瞎话瞎话,无根无把;一个传俩,两个传仨;我嘴生叶,他嘴里开花;传到末尾,忘了老家。”
“四大传说”( 《牛郎织女》、《孟姜女》、《梁山伯与祝英台》和《白蛇传》)、“三大史诗”( 柯尔克孜族传记性史诗《玛纳斯》、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藏族民间说唱体长篇英雄史诗《格萨尔》)都是在漫长的流传过程中,不断地吸收和积累民众的创作财富而逐渐完善、定型为千古传唱的文学经典。
(3)、个人创作,集体流传。
2、集体性的形成与发展
首先看民间文学的创作过程。
这种集体创作特点,尽管在关于汉族远古时期生活的文献记载中不多见,但在关于其它兄弟民族原始社会生活的记录当中却显而易见。例如,十七世纪清代学者关于台湾高山族各原始公社的记载数据就充分证明了集体性在古代口头创作中的广泛存在。当时,他们约有二百多个以部落为单位的社,基本上处于原始狩猎后期和农耕初期。从记录的大量歌谣可以看出,集体捕鹿是他们当时的主要生产。人们集体出猎,集体分食,集体会宴,集体歌舞。调查报告中记载他们的口头歌谣活动是“挽手合围,歌唱跳舞”,“齐声歌呼”,“冬春捕鹿采薪,群歌相和”;“未婚时男女歌唱相合(和)”,“歌无常曲,就见(现)在景作曼声,一人歌,群拍手而和,……”男女老幼总是一唱百和,反复不倦,日夕不绝。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当中,解放前处于原始公社后期的歌谣也都同样有这种集体性特点。可见,远古时期或近代某些原始部落的口头文学,还没有什么个人创作特点。那些作品的较单纯的内容都服从部落的集体需要,作品的思想和感情也必然地是整个部落的集体观念、共同感情的艺术概括。这种艺术活动方式只能是集体创作。这种状况在世界上现有的原始部落,如大洋洲、非洲的某些原始部落中也都可以看到。象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仲介绍的大洋洲拿林奕里人集体反复咏唱一支只有一句歌词的短歌,就是集体创作的典型例证。
进入阶级社会的新情况:“在整个阶级社会里,大量的民间文学作品仍然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创作,而专业艺人的存在只是民间创作集体性的补充和发展。也可以说,民间文学的集体性与民间专业艺人的独创性形成了有机的统一体,与前阶级社会的全民的集体性相比较,这种集体性特点显然是一个较大的发展。”(钟敬文《民间文学概论》)
人民的文化程度全面提高以后的情况。“因为群众中用文字进行的书面创作,从写作到传播,都和作家文学的特点一致起来,它们已经不再具有民间文学集体性特征,基本上已经不属于民间文学范围了。它们标志着社会主义时期作家书面创作的群众性的不断扩大,并不意味着民间口头文学集体性的缩小。相反,在原来口头创作基础上发展下来的民间文学集体性仍然起着明显的主导作用;近三十年的实践证明,这种集体性越来越显示了它的广泛意义。例如,近十年来在全国人民中广为流传的新民间笑话作品,就是最好的证明。”(钟敬文《民间文学概论》)
在民间文学作品的创作和流传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民间口头艺术家的演唱或讲述。这个重要环节中的集体性是如何表现的呢?应当说明,了解民间艺人的口头文学活动所表现的集体性特征,是很重要的。因为大量的民间文学作品流传在民间艺人之口与广大群众之耳中间,不了解那些有才能、有影响的说唱表演者的活动,不对他们的演唱特点作出科学分析就无法了解民间艺人的艺术创造与集体性的关系。从民间艺人的生活实践和艺术实践中,我们看到他们的创作常常是在听众的影响下不断加工、修改而成的。有关陕北农村著名的说书盲诗人韩起样演唱活动的调查,就很好地证明了这种特点。他所创作的口头作品,最初“一般都是比较简单、草率的,可以说是草稿。在演唱过程中,照听众的意见逐渐增删、修改。一次、两次、三次,到听众没有多少意见了,才不大改动。但实际上,还是不断地在修改着,永远没有所谓‘定稿’。……因为不断地吸收群众的意见,可以说是群众的集体创作”(林山《盲诗人韩起祥》,见钟敬文编《民间文艺新论集》)
第一点,民间文学的集体性体现在它是集体创作、集体流传的。
由于它是集体创作的成果,其著作权不属于个人而属于集体,便构成了所谓“匿名性”。这是由集体性派生而出的一种外部标志。
第二点,民间文学的集体性体现在其内容上,反映着特点群体的生活、思想、感情、观念等。
河北省某地流传的“状元杀和尚”的故事。“修小桥为母行孝,杀和尚替父雪耻。”
民间流传这样一个有关伦理道德的故事:有这么一家,孤儿寡母,日子过得十分清苦,住在河边一座土屋里。河对岸有一座寺庙,庙里的大和尚常常周济他们母子。一来二去和尚和寡妇私通成奸,和尚常在夜里涉水过..
汉语言文学专业课教案
民间文学的特征是多方面的,这里所说的基本特征,主要是与作家书面创作相比较而言,指民间文学在创作和流传中所显示出来的相对稳定的特殊标志,即集体性、口头性、变异性、传承性。
一、民间文学的集体性
这是民间文学最重要的本质特征。相对于作家文学,这是最具有区别性的特征。民间文学的集体性,表现为由劳动人民集体创作,在集体中流传,为集体所有。钟敬文《民间文学概论》:“民间文学的集体性表现在哪些方面,只能从民间文学的创作过程和流传达程中加以考察。”
1、集体性的含义及表现:
创作、流传中的集体性特点,是民间文学区别于作家文学的重要标志。作家文学作品创作的整个过程都由作家独立完成,创作成果有版权的保护。民间文学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创作者,它是集体创作、集体传承的。我们只能说讲述者是谁,可以知道最近的讲述者名单,却很少知道最初的创作者是谁。全体民众就是它的创作者,有无数多的异文与传承者,因此,传承民众才是它的真正的作者。
民间文学的集体性表现在创作和流传上,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集体场合中的集体创作。例如我国史料上记载台湾高山族原始公社成员的集体娱乐情况:“男女老幼,挽手合围,唱歌跳舞,歌无常曲,一人歌,群拍手而和-----”。类似情况在世界其它原始部落也能看到。
(2)、由个别人编出作品雏形,许多人添枝加叶,逐步完善。
对于民间文学的集体创作,民众早有民谣概括:“瞎话瞎话,无根无把;一个传俩,两个传仨;我嘴生叶,他嘴里开花;传到末尾,忘了老家。”
“四大传说”( 《牛郎织女》、《孟姜女》、《梁山伯与祝英台》和《白蛇传》)、“三大史诗”( 柯尔克孜族传记性史诗《玛纳斯》、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藏族民间说唱体长篇英雄史诗《格萨尔》)都是在漫长的流传过程中,不断地吸收和积累民众的创作财富而逐渐完善、定型为千古传唱的文学经典。
(3)、个人创作,集体流传。
2、集体性的形成与发展
首先看民间文学的创作过程。
这种集体创作特点,尽管在关于汉族远古时期生活的文献记载中不多见,但在关于其它兄弟民族原始社会生活的记录当中却显而易见。例如,十七世纪清代学者关于台湾高山族各原始公社的记载数据就充分证明了集体性在古代口头创作中的广泛存在。当时,他们约有二百多个以部落为单位的社,基本上处于原始狩猎后期和农耕初期。从记录的大量歌谣可以看出,集体捕鹿是他们当时的主要生产。人们集体出猎,集体分食,集体会宴,集体歌舞。调查报告中记载他们的口头歌谣活动是“挽手合围,歌唱跳舞”,“齐声歌呼”,“冬春捕鹿采薪,群歌相和”;“未婚时男女歌唱相合(和)”,“歌无常曲,就见(现)在景作曼声,一人歌,群拍手而和,……”男女老幼总是一唱百和,反复不倦,日夕不绝。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当中,解放前处于原始公社后期的歌谣也都同样有这种集体性特点。可见,远古时期或近代某些原始部落的口头文学,还没有什么个人创作特点。那些作品的较单纯的内容都服从部落的集体需要,作品的思想和感情也必然地是整个部落的集体观念、共同感情的艺术概括。这种艺术活动方式只能是集体创作。这种状况在世界上现有的原始部落,如大洋洲、非洲的某些原始部落中也都可以看到。象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仲介绍的大洋洲拿林奕里人集体反复咏唱一支只有一句歌词的短歌,就是集体创作的典型例证。
进入阶级社会的新情况:“在整个阶级社会里,大量的民间文学作品仍然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创作,而专业艺人的存在只是民间创作集体性的补充和发展。也可以说,民间文学的集体性与民间专业艺人的独创性形成了有机的统一体,与前阶级社会的全民的集体性相比较,这种集体性特点显然是一个较大的发展。”(钟敬文《民间文学概论》)
人民的文化程度全面提高以后的情况。“因为群众中用文字进行的书面创作,从写作到传播,都和作家文学的特点一致起来,它们已经不再具有民间文学集体性特征,基本上已经不属于民间文学范围了。它们标志着社会主义时期作家书面创作的群众性的不断扩大,并不意味着民间口头文学集体性的缩小。相反,在原来口头创作基础上发展下来的民间文学集体性仍然起着明显的主导作用;近三十年的实践证明,这种集体性越来越显示了它的广泛意义。例如,近十年来在全国人民中广为流传的新民间笑话作品,就是最好的证明。”(钟敬文《民间文学概论》)
在民间文学作品的创作和流传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民间口头艺术家的演唱或讲述。这个重要环节中的集体性是如何表现的呢?应当说明,了解民间艺人的口头文学活动所表现的集体性特征,是很重要的。因为大量的民间文学作品流传在民间艺人之口与广大群众之耳中间,不了解那些有才能、有影响的说唱表演者的活动,不对他们的演唱特点作出科学分析就无法了解民间艺人的艺术创造与集体性的关系。从民间艺人的生活实践和艺术实践中,我们看到他们的创作常常是在听众的影响下不断加工、修改而成的。有关陕北农村著名的说书盲诗人韩起样演唱活动的调查,就很好地证明了这种特点。他所创作的口头作品,最初“一般都是比较简单、草率的,可以说是草稿。在演唱过程中,照听众的意见逐渐增删、修改。一次、两次、三次,到听众没有多少意见了,才不大改动。但实际上,还是不断地在修改着,永远没有所谓‘定稿’。……因为不断地吸收群众的意见,可以说是群众的集体创作”(林山《盲诗人韩起祥》,见钟敬文编《民间文艺新论集》)
第一点,民间文学的集体性体现在它是集体创作、集体流传的。
由于它是集体创作的成果,其著作权不属于个人而属于集体,便构成了所谓“匿名性”。这是由集体性派生而出的一种外部标志。
第二点,民间文学的集体性体现在其内容上,反映着特点群体的生活、思想、感情、观念等。
河北省某地流传的“状元杀和尚”的故事。“修小桥为母行孝,杀和尚替父雪耻。”
民间流传这样一个有关伦理道德的故事:有这么一家,孤儿寡母,日子过得十分清苦,住在河边一座土屋里。河对岸有一座寺庙,庙里的大和尚常常周济他们母子。一来二去和尚和寡妇私通成奸,和尚常在夜里涉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