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国家利益冲突怎样确保司法公正.doc
个人与国家利益冲突怎样确保司法公正,论文提纲一、公正价值可欲性的社会基础和法理根据(一)当前我国司法权的运行体制现状(二)西方国家司法权运行体制及特色(三)中西方司法权运行体制的比较二、平衡国家利益和个人自由之间的冲突(一)司法审判权的应有之意和主要功能(二)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区别特征(三)将国家利益具体化确保司法...
内容介绍
此文档由会员 wendall 发布个人与国家利益冲突怎样确保司法公正
论文提纲
一、公正价值可欲性的社会基础和法理根据
(一)当前我国司法权的运行体制现状
(二)西方国家司法权运行体制及特色
(三)中西方司法权运行体制的比较
二、平衡国家利益和个人自由之间的冲突
(一)司法审判权的应有之意和主要功能
(二)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区别特征
(三)将国家利益具体化确保司法公正
个人与国家利益冲突怎样确保司法公正
【摘要】之所以诉诸司法保护个人自由之重任,源于司法权的属性特征。美国多数人持这一观点,认为在所有国家权力中,司法权是危险最小的一支。只有当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受到同样保护,才是在更深刻的意义上维护国家整体利益。
【关键词】个人与国家;权益;司法公正
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改变了过去单一利益主体的格局,各种利益主体一定程度上获得法律上的正当地位。社会关系的复杂,民事交往活动的频繁增加了出现纠纷的可能性,对公正的要求也就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强烈。在此情况下,法官须在冲突的不同利益主体面前确立自己恰当的身份定位和取态,以消弥冲突,实现司法公正。诉诸司法保障公正还源于一国存在着多重利益之间的纠纷和冲突,需要法官在利益面前作出判定,实现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