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木工国家职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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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木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 手工木工。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和手提电动机具,加工木材和木制品的人员。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内容介绍
此文档由会员 陈海峰 发布
手工木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手工木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和手提电动机具,加工木材和木制品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形体感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手工木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和手提电动机具,加工木材和木制品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形体感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