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毕业论文——论经济法中的社会公共利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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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论文——论经济法中的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是社会本位的现代法部门,它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是立足于社会,追求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这既不同于以个人利益为本位的传统民法,也区别于以权力为本位的行政法。三个法律部门之所以互相独立,在于它们有各自不同的利益基石,而社会公共利益正是经济法的基石,存在独立的社会公共利益是经济法产生和存在的核心。对于这一社会公共利益本身,我们...
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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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社会本位的现代法部门,它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是立足于社会,追求的是社会公共
利益,这既不同于以个人利益为本位的传统民法,也区别于以权力为本位的行政法。三个
法律部门之所以互相独立,在于它们有各自不同的利益基石,而社会公共利益正是经济法
的基石,存在独立的社会公共利益是经济法产生和存在的核心。对于这一社会公共利益本
身,我们现有的研究理论似乎尚未能清晰认识,有必要对其做进一步地深入考察,更准确
地界定其内涵。同时,由于现实利益冲突中,社会公共利益往往出现主体缺位的现象,不
可免地发生忽视和牺牲社会公共利益,从而使得经济法中的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得到有效实
现,通过界定社会公共利益,才能结合现实的利益冲突,从而找到使其得以真正实现的出
路
利益,这既不同于以个人利益为本位的传统民法,也区别于以权力为本位的行政法。三个
法律部门之所以互相独立,在于它们有各自不同的利益基石,而社会公共利益正是经济法
的基石,存在独立的社会公共利益是经济法产生和存在的核心。对于这一社会公共利益本
身,我们现有的研究理论似乎尚未能清晰认识,有必要对其做进一步地深入考察,更准确
地界定其内涵。同时,由于现实利益冲突中,社会公共利益往往出现主体缺位的现象,不
可免地发生忽视和牺牲社会公共利益,从而使得经济法中的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得到有效实
现,通过界定社会公共利益,才能结合现实的利益冲突,从而找到使其得以真正实现的出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