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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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本文共3页 3900 字左右[摘要] 我国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中规定单位犯罪的条文共有一百多条,这无疑为惩治单位犯罪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武器。但是,无论是从现有的对刑法的司法解释还是法学界的论著看,关于单位罪犯...
内容介绍
此文档由会员 张阳阳 发布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
本文共3页 3900 字左右
[摘要] 我国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中规定单位犯罪的条文共有一百多条,这无疑为惩治单位犯罪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武器。但是,无论是从现有的对刑法的司法解释还是法学界的论著看,关于单位罪犯自首制度问题的研究,却是极少有人问津。本文试对单位犯罪的概念特征加以分析,提出确立单位犯罪自首制度的设想,并对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以及相关处罚原则等问题略抒管见。
[关键词] 单位犯罪 自首制度 双罚制 罚金刑
目录
一、 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自首制度的依据
三、对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四、单位犯罪自首的处罚原则
参考书目:
1. 王仲兴:《新刑法典的犯罪单位和单位犯罪》,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298页。
2. 陈兴良:《刑法疏议》,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14页。
3. 高明暄、刘远:《论新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 第252页。
4. 马长生、胡凤英:《新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定》,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322页。
5. 高西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与适用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第1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