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的探讨.doc

约3页DOC格式手机打开展开

对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的探讨,全文2000余字摘要:项目法人是实施项目的主体,项目法人制是实行“三制”的基础。本文结合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的特点,分析了实行项目法人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合理确定项目法人和改进项目法人制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设立小流域治理协会的新观点。关键词:水土保持生态工程 项目法人制 小流...
编号:5-21705大小:33.00K
分类: 论文>法学论文

内容介绍

此文档由会员 痴狂少年 发布

对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的探讨

全文2000余字

摘要:项目法人是实施项目的主体,项目法人制是实行“三制”的基础。本文结合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的特点,分析了实行项目法人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合理确定项目法人和改进项目法人制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设立小流域治理协会的新观点。

关键词:水土保持生态工程 项目法人制 小流域治理协会

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已经纳入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三制”势在必行。在“三制”中,项目法人制是基础,是实行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的前提。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不同于一般基建项目,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实行“三制”的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特别是项目法人的确定和项目法人制的贯彻实施,值得探讨。


参 考 文 献
1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培训教材.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28~31
2 吴浓娣编译.日本的灌排工程和土地改良.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1(2),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