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羁押期限若干问题研究.doc
约26页DOC格式手机打开展开
侦查羁押期限若干问题研究,本文共26页1591 字 摘要:侦查羁押期限作为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所形成的一种结果状态,贯穿刑事诉讼的始终,它既是对刑事拘留进行审查后的羁押状态的某种延续,又为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奠定了基础。侦查羁押期限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独有的一个概念,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对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预...
内容介绍
此文档由会员 张阳阳 发布
侦查羁押期限若干问题研究
本文共26页 1591 字
摘要:侦查羁押期限作为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所形成的一种结果状态,贯穿刑事诉讼的始终,它既是对刑事拘留进行审查后的羁押状态的某种延续,又为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奠定了基础。侦查羁押期限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独有的一个概念,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对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预防犯罪嫌疑人再次危害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它予以研究,以达到既实行犯罪控制,又充分保障人权的目的。
由于一个国家刑事诉讼制度的塑立在很大程度上与该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制度、司法传统和社会文化背景等社会大环境密切相关。一项具体制度的缺位往往是因为缺乏支撑该制度运行的配套制度和观念基础。而要塑立一项制度,除了在技术细节上的精雕细琢以外,还必须着力营造该制度运行所需的宏观制度空间和观念基石。因此,改造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必须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基础,而不能完全照抄照搬外国的理论,本文试图从侦查羁押期限这个微观角度来揭示我国审前羁押制度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提出了在我国现有的拘留、逮捕制度基础上,改造我国的逮捕制度,即实行捕押分离,保留现有的拘留制度,赋予逮捕羁押审查的意味,同时,建立独立的羁押强制措施,加大被羁押人的救济权及律师的帮助权,以彻底实现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的脱离,从根本上杜绝超期羁押现象,保障嫌疑人人身自由权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
本文分为侦查羁押期限的概念及含义、立法与实践中的缺陷及改革完善几章,主要论述了侦查羁押期限作为逮捕的附带性后果,与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由于我国审前羁押制度并未实行捕押分离,导致无法建立起对审前羁押完整的司法审查程序,形成对逮捕后形成的羁押无任何形式的司法审查,侦查羁押期限完全沦为办案的工具,依附于办案期限,并随之不断延长,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嫌疑人的救济权并不足。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反映在实践中,就是我国的超期羁押问题突出,屡禁不止。为此,需要重构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实行捕押分离,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对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程序,保证对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及其延长在每个诉讼阶都得到相对保持中立的法院的审查,并赋予嫌疑人足够的救济权。
关键词:侦查羁押期限 审前羁押制度 司法审查制度 救济权 超期羁押
Abstract:The duration of detention for investigation as a mandatory application of measures of an arrest a result of incorporating criminal proceedings always, it is a review of the criminal detention after detention some continuity, and to review the prosecution, trial, the trial laid the foundation. The duration of detention for investigation as a concept unique to our 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in criminal proceeding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its safeguards Criminal prevent suspects again endanger society has played a positive role, but also to the personal rights of criminal suspects have brought tremendous impact.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study it, to achieve both a crime control, and full protection for human rights purposes.
目 录
引 言 1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羁押期限规定及国外相关制度 1
二、侦查羁押期限在立法上的缺陷与实践中的不足 4
(一)立法上的缺陷 4
1、由于我国未实行捕押分离制度,侦查羁押期限成为逮捕的一种延续 4
2、没有真正建立对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 5
3、侦查羁押期限依附于办案期限 7
4、嫌疑人对侦查羁押期限救济权不足 9
(二)实践中的不足 11
1、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重新计算恣意化现象严重 11
2、超期羁押问题突出 13
三、对侦查羁押期限的改革与完善 14
(一)实行捕押分离,重构我国的侦查羁押期限 14
(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对侦查羁押期限的司法审查机制 15
(三)侦查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分离 17
(四)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逮捕、羁押环节中所起的作用 18
结 语 19
参考文献 20
后 记 21
参考文献
[1]谢佑平: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樊崇义: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樊崇义、史立梅、张中、朱拥政:正当法律程序研究——以刑事诉讼程序为视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程荣斌:外国刑事诉讼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本文共26页 1591 字
摘要:侦查羁押期限作为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所形成的一种结果状态,贯穿刑事诉讼的始终,它既是对刑事拘留进行审查后的羁押状态的某种延续,又为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奠定了基础。侦查羁押期限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独有的一个概念,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对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预防犯罪嫌疑人再次危害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它予以研究,以达到既实行犯罪控制,又充分保障人权的目的。
由于一个国家刑事诉讼制度的塑立在很大程度上与该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制度、司法传统和社会文化背景等社会大环境密切相关。一项具体制度的缺位往往是因为缺乏支撑该制度运行的配套制度和观念基础。而要塑立一项制度,除了在技术细节上的精雕细琢以外,还必须着力营造该制度运行所需的宏观制度空间和观念基石。因此,改造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必须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基础,而不能完全照抄照搬外国的理论,本文试图从侦查羁押期限这个微观角度来揭示我国审前羁押制度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提出了在我国现有的拘留、逮捕制度基础上,改造我国的逮捕制度,即实行捕押分离,保留现有的拘留制度,赋予逮捕羁押审查的意味,同时,建立独立的羁押强制措施,加大被羁押人的救济权及律师的帮助权,以彻底实现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的脱离,从根本上杜绝超期羁押现象,保障嫌疑人人身自由权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
本文分为侦查羁押期限的概念及含义、立法与实践中的缺陷及改革完善几章,主要论述了侦查羁押期限作为逮捕的附带性后果,与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由于我国审前羁押制度并未实行捕押分离,导致无法建立起对审前羁押完整的司法审查程序,形成对逮捕后形成的羁押无任何形式的司法审查,侦查羁押期限完全沦为办案的工具,依附于办案期限,并随之不断延长,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嫌疑人的救济权并不足。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反映在实践中,就是我国的超期羁押问题突出,屡禁不止。为此,需要重构我国的审前羁押制度,实行捕押分离,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对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程序,保证对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及其延长在每个诉讼阶都得到相对保持中立的法院的审查,并赋予嫌疑人足够的救济权。
关键词:侦查羁押期限 审前羁押制度 司法审查制度 救济权 超期羁押
Abstract:The duration of detention for investigation as a mandatory application of measures of an arrest a result of incorporating criminal proceedings always, it is a review of the criminal detention after detention some continuity, and to review the prosecution, trial, the trial laid the foundation. The duration of detention for investigation as a concept unique to our 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in criminal proceeding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its safeguards Criminal prevent suspects again endanger society has played a positive role, but also to the personal rights of criminal suspects have brought tremendous impact.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study it, to achieve both a crime control, and full protection for human rights purposes.
目 录
引 言 1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羁押期限规定及国外相关制度 1
二、侦查羁押期限在立法上的缺陷与实践中的不足 4
(一)立法上的缺陷 4
1、由于我国未实行捕押分离制度,侦查羁押期限成为逮捕的一种延续 4
2、没有真正建立对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 5
3、侦查羁押期限依附于办案期限 7
4、嫌疑人对侦查羁押期限救济权不足 9
(二)实践中的不足 11
1、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重新计算恣意化现象严重 11
2、超期羁押问题突出 13
三、对侦查羁押期限的改革与完善 14
(一)实行捕押分离,重构我国的侦查羁押期限 14
(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对侦查羁押期限的司法审查机制 15
(三)侦查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分离 17
(四)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逮捕、羁押环节中所起的作用 18
结 语 19
参考文献 20
后 记 21
参考文献
[1]谢佑平: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樊崇义: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樊崇义、史立梅、张中、朱拥政:正当法律程序研究——以刑事诉讼程序为视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程荣斌:外国刑事诉讼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