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法、市民法、公民法和社会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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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法、市民法、公民法和社会法,全文约4600字 论述翔实[内容提要]宪法不是公法,而是高于私法也高于公法的根本法。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产生了公私法的划分,也就是市民法和公民法。现代社会,公私法的融合造成全新的社会法。社会主义国家应当自觉地把社会法视为政治国家回归市民社会的一条通途。  [关 键 词]市民社会/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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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文>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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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法、市民法、公民法和社会法

全文约4600字 论述翔实

[内容提要]宪法不是公法,而是高于私法也高于公法的根本法。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产生了公私法的划分,也就是市民法和公民法。现代社会,公私法的融合造成全新的社会法。社会主义国家应当自觉地把社会法视为政治国家回归市民社会的一条通途。

  [关 键 词]市民社会/政治国家/法律体系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表明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研究迫在眉睫。但法律体系的研究要获得成效,必须摆脱传统的法律实证主义思维范式或所谓纯粹法理学的思维范式,提倡多姿多彩的思维范式[1](序)。我们认为,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或权利与权力关系上进行考察,可能是此种法思维范式之一。它不唯具有视角方面的新颖性,更重要的还在于能穿透法律体系的形式而把握其实质,也不妨说是形式性与实质性相结合来研究法体系。本文正是试图从法哲学角度,从潜藏于法律现象背后的国家与社会、权利与权力关系角度对法律体系进行解读。依据作者的观点,当今中国的法律体系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即根本法、市民法、公民法和社会法。

部分参考文献

  [4] 王新生.市民社会论[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
  [5]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6] 韩强.程序民主论[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
  [7] 列宁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8]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