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确定性对法律的基本建设作用.doc

约9页DOC格式手机打开展开

论不确定性对法律的基本建设作用,全文约4000余字 论述翔实[内容提要]由于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与认识对象的无限性之间的巨大鸿沟,不确定性始终是人类社会生活必然面对的基本问题。法律,是人类为克服不确定性而拣选出来的应对手段之一。籍此,把义务,尤其是不能为的义务作为社会主体的行为边界,并通过发展法律的一般性特质来构建确定性...
编号:10-22966大小:50.50K
分类: 论文>法学论文

内容介绍

此文档由会员 花季永驻 发布

论不确定性对法律的基本建设作用

全文约4000余字 论述翔实

[内容提要]由于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与认识对象的无限性之间的巨大鸿沟,不确定性始终是人类社会生活必然面对的基本问题。法律,是人类为克服不确定性而拣选出来的应对手段之一。籍此,把义务,尤其是不能为的义务作为社会主体的行为边界,并通过发展法律的一般性特质来构建确定性的社会生活的做法一直左右着法律治理的理念和实践。近代以来的科学技术进步使法的确定性出现了问题并遭遇批判。在这个问题上持有一种相对的态度和立场将有利于我们在重建现代化的努力中深化对法的确定性的关切,重塑法的确定性权威,并在反思性认识基础上坚持一种融会了经验和理性的法治之路。

  [关 键 词]不确定性/法的确定性/法律的一般性

  不确定性是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与认识对象的无限性之间对立的产物,是认识对象在人的视野里不能充分反映所致。有限与无限之间的紧张注定了人类自择穴而居时就开始面对各种各样不能完全认识、控制、驾驭和难以预测的风险。虽然经验和知识的累积不断增强着人的能力与信心,但是,绵延不绝又总是不期而至的新问题却依旧抖搂出人类智慧在无限面前的局促和无奈。不确定的境况深深影响着人类的生活,由于不确定性,“人们无法对生活整体中的许许多多的未知事物进行控制,这些东西永远导致了一种精神上的严重不安”,[1](P12) 这就是恐惧。从“原始住民对生存斗争中的不确定性怀有深深的恐惧”开始到现在,人们仍然“无时不在恐惧之中,无处不在恐惧之中”。① P51) 然而,不愿束手待毙似乎是上帝为人所作的命运安排,试图通过各种延展性能的工具和手段驾驭不确定性,从而摆脱萦绕我们心灵的恐惧的追求与实践始终主导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法律,作为这个历史画面中的重要部分,自然承担着克服不确定性,保证人类社会生活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历史重任。

部分参考文献

  [21] 刘小波.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
  [22] [加]查尔斯•泰勒.现代性之隐忧[M].程炼.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
  [23] [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M].信春鹰,吴玉章.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24] Dworkin, Ronald.“A Matter of Principl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