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出纳合谋欺瞒财务主任挪用巨款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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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出纳合谋欺瞒财务主任挪用巨款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分析,一、案情介绍李**,男,山东省某国有事业单位财物室主任,负责财务室的全面工作,对财务室的行政工作、财务业务以及会计人员负责管理,并对财务室所设的八个帐户以及稽核人员负责管理、检查、监督,还负责组织每两个月对各单位的会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2000年6月份左右,该单位开始机构改革,财务室的工作人员大部分被调到下属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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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文>法学论文

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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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李**,男,山东省某国有事业单位财物室主任,负责财务室的全面工作,对财务室的行政工作、财务业务以及会计人员负责管理,并对财务室所设的八个帐户以及稽核人员负责管理、检查、监督,还负责组织每两个月对各单位的会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2000年6月份左右,该单位开始机构改革,财务室的工作人员大部分被调到下属事业单位,李建国多次向领导反映财务人员不足,不好互相监督,财物稽核岗位没有专人负责,会影响财物稽核,单位领导对此一直没有明确的答复。在日常工作中,李建国作为财务室的主任及财务主管人员,也定期对财务室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但不全面,只是比较注重对事业户等大帐户的检查(本案中造成损失的公款,全部来源于事业户)。对会计凭证也能经常检查,而且每月检查一次往来款的清理情况、现金借款情况,对支票使用情况和汇款情况也定期检查。财务室的支票和印鉴是由出纳一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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