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合同法中的表见代表制度评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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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合同法中的表见代表制度评析,全文约4600字 论述翔实摘要: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新合同法上的确立,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对交易安全保护的重视。有关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理论纷争,是对这一制度作用于实际生活所应当发生的具体效果以及立法选择之合理性的不同角度的观察结果。  关键词: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合同法  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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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文>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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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合同法中的表见代表制度评析

全文约4600字 论述翔实

摘要: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新合同法上的确立,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对交易安全保护的重视。有关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理论纷争,是对这一制度作用于实际生活所应当发生的具体效果以及立法选择之合理性的不同角度的观察结果。

  关键词: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合同法

  我国新合同法第49条对表见代理作了规定。此规定宣告了新合同法制订过程中就这一制度有关问题之激烈争论的结束。但是,结束的当然仅是立法的选择而非理论的探讨。为此,特对之作如下评析,以使新合同法上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够符合立法者的初衷。

部分参考文献


  〔5〕尹田。论表见代理[J].政治与法律,1988(6)。

  〔6〕李宜琛。民法总则[M].台湾正中书局,1977.321.

  〔8〕杨与龄。民法概要[M].1992.76.

  〔10〕郑玉波。民商法问题研究,(一)。台湾三民书局,19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