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务救济程序中的复议前置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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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税务救济程序中的复议前置程序,全文约5000字论述翔实 「摘要」本文从税务行政诉讼中复议前置程序的研究切入,阐述我国税务救济中纳税人权利的保护问题。首先,介绍了我国税务救济程序的现状,对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中行政复议的定位进行了分析。其次,从比较法的角度重点考察了日本和台湾地区复议前置程序的立法实践,并对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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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文>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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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税务救济程序中的复议前置程序

全文约5000字 论述翔实

「摘要」本文从税务行政诉讼中复议前置程序的研究切入,阐述我国税务救济中纳税人权利的保护问题。首先,介绍了我国税务救济程序的现状,对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中行政复议的定位进行了分析。其次,从比较法的角度重点考察了日本和台湾地区复议前置程序的立法实践,并对其制度选择进行理论分析。最后,指出我国税务救济程序改革的走向是复议选择,赋予相对人更多的程序选择权,最终使相对人在权利救济上真正实现公正、高效。

「关键词」税务 救济程序 复议前置

税收的征纳过程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国家和纳税人进行博弈的过程。其间,不免出现失衡的现象,从而导致税务纠纷的产生。这时,就需要一定的程序予以救济,使国家和纳税人之间重新回到势力的均衡。广义上的税收救济程序又叫税收争讼程序,包括税收复议程序和税收行政诉讼程序两种。[1]虽同为救济程序,但二者的价值取向是不同的。 税收复议程序是税务行政机关内部解决纠纷的程序,它更注重效率,讲求方便、快捷,属行政救济;税收行政诉讼程序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程序,它更注重公平、公正,讲求程序的严密性和结果的公正性,属司法救济。虽然二者的价值取向有些不同, 但都是为解决税务纠纷服务的,二者又有密切的联系。如何将二者打通,做好其间的衔接工作,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因复议在救济程序中的地位不同,各国的税收争讼模式又有不同的划分。多数国家采用税收复议前置主义 ,而我国则采取了以复议选择为主 ,以复议前置为例外[2]的处理模式。

部分参考文献

10、陈秀清著:《税法总论》,三民书局1997年版。
11、颜庆章:《租税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
12、台湾行政法学会主编:《行政法争议问题研究》,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
13、[日]金子宏著:《日本税法》,战宪斌、郑林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4、张越:《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