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际税法论论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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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际税法论论纲,全文11页约8900字论述翔实  [摘要]  国际税法是新兴的法律部门,其基础理论需深入研究。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税收协调关系。国际税法的渊源包括四个部分。国际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地区、国际组织以及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国际税法的客体是国际税收利益和国际税收协作行为。广义国际税法论的矛盾与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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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文>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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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际税法论论纲

全文11页 约8900字 论述翔实

  [摘要]
  国际税法是新兴的法律部门,其基础理论需深入研究。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税收协调关系。国际税法的渊源包括四个部分。国际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地区、国际组织以及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国际税法的客体是国际税收利益和国际税收协作行为。广义国际税法论的矛盾与不协调之处主要表现在:国际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的地位难以确立;传统法学分科的窠臼难以跳出;对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规范、客体等问题的论述存在不协调之处。新国际税法论则很好地克服了以上缺陷。

  [关键词]新国际税法论;广义国际税法论;调整对象;渊源;主体

  国际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其中的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如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渊源、主体、客体、体系、国际税法学的研究对象、体系等在国际税法学界均存在很大分歧与争论,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对于国际税法学的发展与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存在这些分歧和争论之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对国际税法调整范围理解上的差异,即广义国际税法与狭义国际税法之间的差异。广义国际税法与狭义国际税法理论均有其可取之处,也均有其不足之处,综合二者的长处,并克服二者的不足之处,提出新国际税法论。

部分参考文献

  22、陈大纲:《国际税法原理》,上海财经大学1997年11月第1版,第1页。
  23、刘剑文主编:《国际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第1版,第6页。
  24、参见刘剑文主编:《国际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第1版,第10页。
  25、参见高尔森主编:《国际税法》,法律出版社1993年6月第2版,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