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完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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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完善,全文约5700字论述翔实[内容提要]本文从著作权集体管理本身的产生原因出发,论述了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所谓的授权不应该仅局限在信托方面,还应当包括代理。同时文章以我国的现实国情为基础结合国际上一些有益的经验,论证了我国不宜按作品种类设立多个单一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而应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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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文>管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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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完善

全文约5700字 论述翔实

[内容提要]本文从著作权集体管理本身的产生原因出发,论述了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所谓的授权不应该仅局限在信托方面,还应当包括代理。同时文章以我国的现实国情为基础结合国际上一些有益的经验,论证了我国不宜按作品种类设立多个单一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而应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综合性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议该组织本着“兜底管理”的原则,量力而行,统筹整合以音乐著作权为重点的,包括文字、摄影、美术作品和电影等在内的各种著作权财产权利,确定其应管理的权利范围,并可依照不同作品的种类确定不同的使用费率,借鉴改造德国“总合同”的做法,进行统一收费和分配,逐步完善。

  [关键词]著作权集体管理性质、集体管理模式、集体管理范围、集体管理方法

  著作权集体管理问题可以说是我国著作权法的研究和实务中的一个瓶颈问题。自1992年我国第一家集体管理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以来,著作权集体管理问题即深受关注,但1990年的《著作权法》对此并无规定,1991年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7条、第49条和第54条也只是零星提及。2001年的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增设第8条,确立了集体管理组织的非营利性和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但该条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并不明确,本质上它更是一条空白性授权条款,至于今后国务院根据本条究竟如何进一步完善则是需要我们认真考虑的。笔者拟就以下几个问题,不揣浅陋,略陈管见。

部分注释

  [④] 国家版权局编《著作权的管理和行使文论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第31页。

  [⑤] 德利亚•利普希克《著作权和邻接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译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334页至340页。

  [⑥] 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版,第145页。

  [⑦] 许超《浅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几个问题》,载《著作权》1999年第4期,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