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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与我国刑事诉讼,全文12页约10000字 论述翔实目录一、概述2二、无罪推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3(一)“疑罪从无”规则的确立。3(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3三、“无罪推定”给司法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一)如何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罪。4(二)在法律上无罪的人被定罪之前如何对待他。5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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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与我国刑事诉讼

全文12页 约10000字 论述翔实

目 录
一、概述 2
二、无罪推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 3
(一)“疑罪从无”规则的确立。 3
(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3
三、“无罪推定”给司法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
(一)如何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罪。 4
(二)在法律上无罪的人被定罪之前如何对待他。 5
四、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不断完善无罪推定原则 5
(一)切实贯彻证据不足作无罪处理的疑罪从无规则 5
(二)应当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 6
(三)尽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7
五、刑事司法视野中的实事求是与无罪推定…………………………8

参考文献 1515
致谢 16

概 述
无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因此,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应该说这一原则对于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诉讼地位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从历史上看,无罪推定作为封建社会有罪推定和刑讯逼供的对立产物,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在否定中世纪纠问式诉讼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项法律原则,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刑法和刑事诉讼原则。在大陆法系,无罪推定原则是由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最早提出来的,并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中首次成为法律原则被载入《人权宣言》。在英美法系,英国普通法的诉讼理论中该原则也有较早的体现,后来为美国宪法及其诉讼实务所采用,英美法系刑事程序的各个环节都体现了这一原则。《世界人权公约》和《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均采用了该原则,因此,无罪推定可以说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国际司法准则。
我国96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由此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的合理内核,但我国在刑事诉讼中尚未确立完全的无罪推定原则。因为无罪推定原则还包括一系列必不可少的具体制度,如沉默权等制度,而这些制度正是我们所缺乏的,同时,鉴于我国的国情和现代法制建立的时间较短,人民群众和司法人员的现代法治观念还很不成熟,对无罪推定的认识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因此,还不能说我国已经全面地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但目前,无罪推定原则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权保障理念和司法观念,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部分参考文献

6、尤广辉,时延安,《无罪推定原则之多维分析》,《南都学坛》:人文社科版(南阳),2002年第6期。
7、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996年3月所作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制定、修改情况和主要内容的说明材料”。
8、宁汉林,《论无罪推定》,《中国社会科学》1982年第4期。
9、 樊崇义,《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