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失权规则的价值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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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失权规则的价值分析,全文约8000字论述翔实  [内容提要]物权的变动只有经过公示程式,才具有对社会的公信效力,交易安全方可得到确实保障。现行的善意保护规则虽然可以暂时性地弥补公信力的不足,但终究不是法治国家之恰当选择。当然,采纳能够有效保证物权变动公信力的物权行为无固性规则,并非没有限度。不过,缺憾的存在并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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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文>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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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失权规则的价值分析

全文约8000字 论述翔实

  [内容提要]物权的变动只有经过公示程式,才具有对社会的公信效力,交易安全方可得到确实保障。现行的善意保护规则虽然可以暂时性地弥补公信力的不足,但终究不是法治国家之恰当选择。当然,采纳能够有效保证物权变动公信力的物权行为无固性规则,并非没有限度。不过,缺憾的存在并不可怕,我们可以通过造就恶意失权制度,以矫正物权行为无因性规则的缺陷。

  [关 键 词]物权行为无因性/恶意失权/关系

  [参考文献]
  [1]王泽鉴。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册)[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263-264.
  [2]孙宪忠。 德国当代物权法[M].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69-70.
  [3][4][5]王泽鉴。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册)[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267;266-26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