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总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doc
约10页DOC格式手机打开展开
xx银行总行数据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银行总行数据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机房”或“机房”)是本行业务数据集中处理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中心机房的管理,使之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部审计对中心机房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我行审计部门结合内部审计情况对后续整改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
内容介绍
此文档由会员 zwhling 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银行总行数据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机房”或“机房”)是本行业务数据集中处理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中心机房的管理,使之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部审计对中心机房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我行审计部门结合内部审计情况对后续整改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总行中心机房。
第二章 中心机房出入规定
第四条 中心机房必须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电子门禁、监控、值班人员、密码、门锁等,保证进出安全区人员的身份认证。
第五条 中心机房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和设备进入机房。
第六条 机房设备出入统一由系统管理部归口管理,设备出入应按照第七章“中心机房设备管理规定”执行。设备未经批准不得进出机房。
第七条 持有门禁磁卡的科技部人员可直接进入机房。门禁磁卡仅供本人使用,禁止借给他人使用。
无门禁磁卡的科技部人员无故不得进入中心机房,确需进入机房进行系统维护工作的,填写《外来人员出入机房审批表》(见附录1),经陪同人员(陪同人员:系统业务主管)签字、部领导审核批准后进入机房。
非紧急情况下,开发部门人员不得进入核心安全区域。开发人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核心安全区域的,《外来人员出入机房审批表》经陪同人员签字、部领导批准后进入机房。
第八条 非科技部人员仅当工作需要并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中心机房,在工作对口部门联系人(即接待人和陪同人)指导下,填写《外来人员出入机房审批表》,接待人签字,经部领导签字,在接待人全程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一条 XX银行总行数据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机房”或“机房”)是本行业务数据集中处理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中心机房的管理,使之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部审计对中心机房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我行审计部门结合内部审计情况对后续整改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总行中心机房。
第二章 中心机房出入规定
第四条 中心机房必须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电子门禁、监控、值班人员、密码、门锁等,保证进出安全区人员的身份认证。
第五条 中心机房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和设备进入机房。
第六条 机房设备出入统一由系统管理部归口管理,设备出入应按照第七章“中心机房设备管理规定”执行。设备未经批准不得进出机房。
第七条 持有门禁磁卡的科技部人员可直接进入机房。门禁磁卡仅供本人使用,禁止借给他人使用。
无门禁磁卡的科技部人员无故不得进入中心机房,确需进入机房进行系统维护工作的,填写《外来人员出入机房审批表》(见附录1),经陪同人员(陪同人员:系统业务主管)签字、部领导审核批准后进入机房。
非紧急情况下,开发部门人员不得进入核心安全区域。开发人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核心安全区域的,《外来人员出入机房审批表》经陪同人员签字、部领导批准后进入机房。
第八条 非科技部人员仅当工作需要并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中心机房,在工作对口部门联系人(即接待人和陪同人)指导下,填写《外来人员出入机房审批表》,接待人签字,经部领导签字,在接待人全程陪同下进入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