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行政程序基础理论之比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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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行政程序基础理论之比较,全文约6000字 论述翔实  [内容提要] 通过正当的行政程序来规范行政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已成为世界上多数追求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由于历史背景、法律传统、社会现实和理论体系的不同,各国赖以建立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也不同。英美法系国家强调自然正义、正当程序;而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程序处处体现法治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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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文>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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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行政程序基础理论之比较

全文约6000字 论述翔实

  [内容提要] 通过正当的行政程序来规范行政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已成为世界上多数追求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由于历史背景、法律传统、社会现实和理论体系的不同,各国赖以建立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也不同。英美法系国家强调自然正义、正当程序;而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程序处处体现法治行政原则。本文将通过两大法系的典型国家——英国和德国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的介绍与比较,以期对我国构建行政程序法治有所借鉴。

  [关键词] 自然正义 法律优先 法律保留

  法治主义是现代法治国家追求的目标与基本精神,经过历史的变迁,法治国家的价值已得到各国的普遍公认。法治国家理论在行政领域主要体现为法治行政,其核心是国家权力的组织与运行要受法律的制约,以法律来制约政府的行为。法治行政已成为现代法治国家行政领域的一项重要原则。

部分参考文献

  [2] [德] 哈特穆特•毛雷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 [英] 威廉•韦德著,《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4] 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5] 胡建淼:《比较行政法》,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