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doc

约8页DOC格式手机打开展开

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全文约8000字 论述翔实  [论文提要]:和谐社会本质上就是法治社会。在一个法治社会,法院是社会利益矛盾的调解器,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正义的化身,其所作的裁判是对国家法律和个人道德综合运用的结果,其行使审判权关系到对人的生杀予夺和对公民的合法权益能否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关系...
编号:10-24696大小:46.50K
分类: 论文>法学论文

内容介绍

此文档由会员 花季永驻 发布

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

全文约8000字 论述翔实

  [论文提要]:和谐社会本质上就是法治社会。在一个法治社会,法院是社会利益矛盾的调解器,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正义的化身,其所作的裁判是对国家法律和个人道德综合运用的结果,其行使审判权关系到对人的生杀予夺和对公民的合法权益能否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关系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安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高尚的职业情操,法官才能通过公正、高效、文明地解决具体纠纷,展现其知识、素质、涵养和人格魅力,从而德化于当事人,德化于社会,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关键词]:法官职业道德 社会主义荣辱观 司法 和谐社会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审判职权的人民法官,只有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涵,充分认识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对树立和践行“八荣八耻”荣辱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地树立新理念、采取新措施,不断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积极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部分注释

  [8]邓云:“论法官的道德素质与司法公正”,载陈卫东主编:《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414页
  [9]吕伯涛:“论人民法官的社会职责”,载《人民司法》第2005年第6期第18页。
  [10]钱锋:“法官职业保障与独立审判”,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1期,第50页。
  [11]潘剑峰:“高薪制:审判公正、廉洁和法官高素质的基本保障”,载《北大法学文存》(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6月版,第221-2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