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的关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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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的关系,全文约4300字论述翔实〔摘 要〕我国在法务会计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理论上的欠缺无疑已成为制约我国法务会计实务发展的瓶颈。不同学者对法务会计有不同的定位,由此对法务会计的定义也有所不同。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包括法务会计工作和法务会计学两个方面——在实践中是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在理论上是一门交叉性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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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的关系
全文约4300字 论述翔实
〔摘 要〕我国在法务会计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理论上的欠缺无疑已成为制约我国法务会计实务发展的瓶颈。不同学者对法务会计有不同的定位,由此对法务会计的定义也有所不同。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包括法务会计工作和法务会计学两个方面——在实践中是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在理论上是一门交叉性边缘学科。只有以“法务会计”作为该边缘学科的名称,明确司法会计是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才能使法务会计的发展适应我国法律环境,符合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
〔关键词〕法务会计,司法会计,概念,关系
在我国,目前作为会计和法律的交叉学科,一直有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两种不同的称谓。对司法会计进行研究的主要是法律界人士,且一般认为司法会计属于法学的范畴。而对法务会计进行研究的多数是财经专业人士,将法务会计归于会计学的一种,或者至少是一门边缘性学科。绝大部分研究者在解释法务会计时,都将其与司法会计看作一回事,也有部分学者将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看成有所交叉但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部分参考文献
〔3〕戴德明、周华:《法务会计若干基本问题研究》,《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4〕张秀梅:《建立我国法务会计的需求》,《四川会计》,2000年第4期。
〔5〕黄申:《会计学与法学的边缘学科探析》,《财会月刊》2000年第6期。
〔6〕张硕星:《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之比较》,《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全文约4300字 论述翔实
〔摘 要〕我国在法务会计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理论上的欠缺无疑已成为制约我国法务会计实务发展的瓶颈。不同学者对法务会计有不同的定位,由此对法务会计的定义也有所不同。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包括法务会计工作和法务会计学两个方面——在实践中是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在理论上是一门交叉性边缘学科。只有以“法务会计”作为该边缘学科的名称,明确司法会计是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才能使法务会计的发展适应我国法律环境,符合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
〔关键词〕法务会计,司法会计,概念,关系
在我国,目前作为会计和法律的交叉学科,一直有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两种不同的称谓。对司法会计进行研究的主要是法律界人士,且一般认为司法会计属于法学的范畴。而对法务会计进行研究的多数是财经专业人士,将法务会计归于会计学的一种,或者至少是一门边缘性学科。绝大部分研究者在解释法务会计时,都将其与司法会计看作一回事,也有部分学者将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看成有所交叉但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部分参考文献
〔3〕戴德明、周华:《法务会计若干基本问题研究》,《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4〕张秀梅:《建立我国法务会计的需求》,《四川会计》,2000年第4期。
〔5〕黄申:《会计学与法学的边缘学科探析》,《财会月刊》2000年第6期。
〔6〕张硕星:《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之比较》,《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