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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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工程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以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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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研究报告>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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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以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看守所是公安战线上一支有效打击刑事犯罪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充分发挥看守所“犯罪信息资源库”的独特优势和打击犯罪“第二战场”的职能作用,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并承担着各类犯罪嫌疑人的关押、治安刑拘人员的执行等艰巨任务。芦溪县公安局通过深入开展深挖犯罪工作,2008年初至今,芦溪县公安局通过深挖提供线索38起,目前,协破案件22起,其中重大14起,一般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56800余元,其余线索刑侦大队仍在积极查处之中。
但目前芦溪县看守所还没有自己正式的办公和监管地点(临时办公地为租用芦溪县公安局办公楼,监管方式采用押送至萍乡市看守所代为监管),设施设备的不完善,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地不便利性,不能满足治安监管需要。随着芦溪县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常住人口数量继续快速增长,犯罪现象随之也有所增加,从统计数据来看,芦溪县2007年年底逮捕人员总数为102人,拘留人员103人,至2008年,逮捕人员总数已经达到了169人,拘留人员120人,呈现明显增长趋势。同时,目前租用的公安局办公楼,老化破旧现象相当严重,而且工作面小,办案、审讯空间小,制约了芦溪县看守所职能的发挥。再加上人犯监管地点在萍乡,提审人犯极为不方便,提审一次需要来回往返一次,路上时间就要消耗大约3小时,这也造成了车辆、办案人员的资源浪费,常年来办案经费居高不下。为更加有效的发挥打击犯罪“犯罪信息资源库”、 “第二战场”职能作用,继续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有效减少办案经费,项目新建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芦溪县芦溪镇古城村,占地面积约92亩,周边居民居住区距离拟建看守所均在600米以外,监管安全性更加良好,项目建成后,监管看守面积约4700平方米,增设了监舍综合功能用房、拘留所等用房,整个看守所不论在外观、功能、安全性上都会有质的提高。因此我们认为萍乡市芦溪县看守所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2亩,建筑总面积约101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2019.45万元,其中:土建工程1043.58万元,占总投资的51.68%;安装工程236.57万元,占总投资的11.7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9.30万元,占总投资的36.61%,其中基本预备费81.14万元。
2、资金筹措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2019.45万元,资金筹措分为三部分:
(1)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
(2)申请省补助资金600万元;
(3)建设单位自筹419.45万元(芦溪县财政配套资金)。

第一章 概 述 4
第二章 项目区概况 12
第三章 建设条件 15
第四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8
第五章 建设方案、规模及技术标准 21
第六章 节能措施 27
第七章 消 防 28
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 29
第九章 劳动安全 35
第十章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37
第十一章 招 标 40
第十二章 资金筹措与投资估算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