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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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总论(一)项目背景项目名称:大方县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项目项目承办单位:大方县农业办公室项目法人:李廷忠 (二)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年修正);⑷《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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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研究报告>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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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论
(一)项目背景
项目名称:大方县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项目
项目承办单位:大方县农业办公室
项目法人:李廷忠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年修正);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
⑸《退耕还林条例》 (2003年1月20日);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9年1月1日);
(7)《贵州省实施办法》 (1992年12月10日);
(8)贵州省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办法 (1995年6月16日);
(9)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暂行规定 (1987年3月1日);
(10)《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7年7月21日修正)。
2、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204-98);
(2)《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暂行规定》 (水保[2000]187号文件);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程》(GB/T16453.1-16453.6-96);
(4)《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 (SL277-2002);
(5)《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SL/T246-1999);
(6)《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定额》(水利电力部颁发的[88]);
(7)《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估)算费用构成及标准》;
(8)《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编制办法》(能源部、水利部能源水规[1990]号527文件);
(9)《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与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实施手册》(增订版);
(10)《贵州省基本农田建设操作规程》 (2003修订)。
3、技术性文件和参考资料
(1) 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 (1989年10月15日);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 (国办发[2005]25号);
(3) 《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农经[2006]1781号);
(4) 《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 (黔党办发[2005]22号);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改策的意见》 (国办发[2007]25号);
(6)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5]44号);
(7)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黔发改农经[2008]148号)。
(8)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做好2009年基本口粮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9) 大方县综合农业区划;
(10) 大方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
(11) 大方县土地利用规划等其他资料。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实施退耕还林,是生态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1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第四篇十五章第一节中明确指出:“加快小流域治理,减少水土流失。推进黔桂滇喀斯特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在阐述2004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中提到:“扎实搞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天然林保护、风沙源和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
在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贵州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效。通过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植树种草、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基本农田建设、生态农业建设、乡村道路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发示范县建设等项目的实施,紧张的人地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得到了有效改善,生态环境由原来的“破坏阶段”转变到“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仍任重而道远,水土流失、石漠化等生态问题仍很严重,整体的经济、生态和社会环境仍需大力改善,实现贵州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山川秀美和社会和谐的宏伟目标,还需要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
大方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毕节地区中部,属于贵州生态建设、人口控制、扶贫开发的毕节综合实验区,同时也是贵州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县和贵州省退耕还林试点县。2000年—2006年间,大方县共完成退耕还林54.88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7.38万亩,荒山造林37.50万亩。退耕地造林实施共涉及36个乡镇182个行政村。退耕还林工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县人民群众的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解决好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根据中央、省、地关于抓好“五个结合”的要求,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做好2009年基本口粮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精神。大方县农办委托贵州省毕节地区工程咨询中心编制了《大方县2009年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需要: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设高标准基本口粮田,确保退耕农户在钱粮补助到期后口粮能够自给,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关键。大方县尤其要切实提高粮食自给能力,减少边远山区粮食长距离调运。认真搞好规划,进一步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开展逐乡、逐村、逐户调查,摸清情况,制定加强退耕农户口粮田建设计划,确保退耕农户人均耕地不少于0.5亩。项目实施中进行资金整合,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退耕还林相结合,主要用于水利灌溉排水设施和坡改梯改造工程建设,做到资金统筹使用。
2、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需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家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五项任务之一,这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根本点和切入点。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建成稳产高产的基本口粮田,保障生态建设成果,用科学的发展观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将环境保护融于开发建设之中,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和重建良好的生态环境,使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