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商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研究.doc

约90页DOC格式手机打开展开

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商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研究,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与会员证券商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分析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其本质特征在于其互助性:会员既是交易所的出资者、控制者,又是交易所设施的使用者。互助性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交易所的会员资格是非开放性的,且会员无论在交易所中拥有多大的利益,均对交易所的事务享有同等的表决权,即一员一票。 按照通常的理解,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担负...
编号:5-276986大小:337.50K
分类: 论文>经济学论文

内容介绍

此文档由会员 wiztre 发布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与会员证券商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分析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其本质特征在于其互助性:会员既是交易所的出资者、控制者,又是交易所设施的使用者。互助性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交易所的会员资格是非开放性的,且会员无论在交易所中拥有多大的利益,均对交易所的事务享有同等的表决权,即一员一票。 按照通常的理解,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担负着对会员证券商进行“一线监管”的职责,对会员的监管则是交易所管理市场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包括:(1)规定会员资格取得的条件和程序;(2)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