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的发展与隐私权的保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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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的发展与隐私权的保护,全文12页约12000字论述翔实目 录内容摘要、关键词1一、资讯自决权1二、网络隐私和公私界限5三、隐私权制度对信息技术冲击的反应6四、结 语10注释与参考文献12 内容摘要:隐私道德基础的关键是控制有关自己信息的权利。而恰恰是这种权利在数字技术进步的过程中处于最危险的境地。信息已经成为一...
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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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的发展与隐私权的保护
全文12页 约12000字 论述翔实
目 录
内容摘要、关键词 1
一、资讯自决权 1
二、网络隐私和公私界限 5
三、隐私权制度对信息技术冲击的反应 6
四、结 语 10
注释与参考文献 12
内容摘要:隐私道德基础的关键是控制有关自己信息的权利。而恰恰是这种权利在数字技术进步的过程中处于最危险的境地。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商品,可采集并存储到大型数据库中,供他人有偿或无偿的使用。所有这些活动引起了许多难以回答的道德问题:在数字时代,保密的、专有的信息的确切构成是什么?披露一个目的的信息在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用在第二个目的上?同时,数字化使得政府的管理变得越来越便利,但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个人信息被公用化,个人偏好、通讯记录、疾病记录、性格倾向、信用记录、违法记录、雇佣信息等等诸如此类的信息被录入政府数据库中。这些数据库的使用并没有更为科学的限制规则,这就给雇主、政府机构或其他使用者提供了选择的依据,而这种选择可能因为这些信息的原因而带有歧视性。更为可怕的是,个人在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的情况下变得更加透明,随之失去了保持独处和宁静的权利,安全感受到损害,其结果就会导致个人活动和人格的萎缩。
面对数字化带来的诸多问题,也许将来我们能找到更加聪明的技术方案来解决保护个人隐私的问题。但技术带来的诸多问题并非技术本身都能解决的,由此产生的对现行法律制度和人类固有价值的冲击,必须用相当的法律规范加以解决。下面我们讨论与信息技术相关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关键词:信息技术,隐私权
部分参考文献及注释
注释与参考文献
参见刘江彬:《资讯法论》,台湾三民书局1989年版,第214页。
参见许文义:《个人资料保护法论》,台湾三民书局2001年版,第49页,第54页。
Vgl.E,Denninger,Das Recht auf informationalle Selbstbestimmung,in:H.Hohmann(Hrsg),Freiheitssicherung durch Datenscutz,1987,S.131.
See Devid Chaum,“Securit without identification:Transaction Systems to Make Big Brother desolete,”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21(1985),p. 1030.
See Jeffreg Rothfeder,Privaey for sale(New York;Simon and Schuster,1992),pp.124-152.
参见[美]理查德•A•斯皮内洛:《世纪道德——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刘钢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175页。
See Deborah Johnson,Computer Ethics(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p.62.
See Gould,“Network Ethics”, p.27.
全文12页 约12000字 论述翔实
目 录
内容摘要、关键词 1
一、资讯自决权 1
二、网络隐私和公私界限 5
三、隐私权制度对信息技术冲击的反应 6
四、结 语 10
注释与参考文献 12
内容摘要:隐私道德基础的关键是控制有关自己信息的权利。而恰恰是这种权利在数字技术进步的过程中处于最危险的境地。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商品,可采集并存储到大型数据库中,供他人有偿或无偿的使用。所有这些活动引起了许多难以回答的道德问题:在数字时代,保密的、专有的信息的确切构成是什么?披露一个目的的信息在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用在第二个目的上?同时,数字化使得政府的管理变得越来越便利,但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个人信息被公用化,个人偏好、通讯记录、疾病记录、性格倾向、信用记录、违法记录、雇佣信息等等诸如此类的信息被录入政府数据库中。这些数据库的使用并没有更为科学的限制规则,这就给雇主、政府机构或其他使用者提供了选择的依据,而这种选择可能因为这些信息的原因而带有歧视性。更为可怕的是,个人在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的情况下变得更加透明,随之失去了保持独处和宁静的权利,安全感受到损害,其结果就会导致个人活动和人格的萎缩。
面对数字化带来的诸多问题,也许将来我们能找到更加聪明的技术方案来解决保护个人隐私的问题。但技术带来的诸多问题并非技术本身都能解决的,由此产生的对现行法律制度和人类固有价值的冲击,必须用相当的法律规范加以解决。下面我们讨论与信息技术相关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关键词:信息技术,隐私权
部分参考文献及注释
注释与参考文献
参见刘江彬:《资讯法论》,台湾三民书局1989年版,第214页。
参见许文义:《个人资料保护法论》,台湾三民书局2001年版,第49页,第54页。
Vgl.E,Denninger,Das Recht auf informationalle Selbstbestimmung,in:H.Hohmann(Hrsg),Freiheitssicherung durch Datenscutz,1987,S.131.
See Devid Chaum,“Securit without identification:Transaction Systems to Make Big Brother desolete,”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21(1985),p. 1030.
See Jeffreg Rothfeder,Privaey for sale(New York;Simon and Schuster,1992),pp.124-152.
参见[美]理查德•A•斯皮内洛:《世纪道德——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刘钢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175页。
See Deborah Johnson,Computer Ethics(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p.62.
See Gould,“Network Ethics”, p.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