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贪污罪的几个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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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贪污罪的几个问题,页数47 字数 27656【内容摘要】:在贪污罪的主体问题方面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的认定应当根据我国的宪法,司法实践以及实际情况作出准确认定;在认定贪污的对象---公共财产问题方面应确立只要有公有资产的混合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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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贪污罪的几个问题
页数 47 字数 27656
【内容摘要】:在贪污罪的主体问题方面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的认定应当根据我国的宪法,司法实践以及实际情况作出准确认定;在认定贪污的对象---公共财产问题方面应确立只要有公有资产的混合体经济应应全额认定为公共财产的观点;对于不同主体互相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均以贪污罪共同犯罪论处,对于共同贪污犯罪的数额的认定问题应以共同犯罪的一般原理以及罪刑相适应、对贪污犯罪从重处罚的原则为指导,以共同贪污的总数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在贪污赃款去向与定罪的关系问题上,应确立贪污赃款去向不影响贪污罪成立的观点,对现实中存在的小金库是否构成贪污罪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认定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的问题上,关键是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有无转变;在贪污罪的立法完善方面,笔者认为应在贪污罪的法定刑中增设罚金刑及剥夺担任一定职务的权利刑; 新刑法虽然对贪污罪作出了新的规定,但是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涉及贪污罪的有关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的争议,从而影响到了法律的统一实施。下面笔者就以下几个问题发表一点自己的见解,以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申勋潮、江启疆《论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载杨敦先等主编:《论
刑法施行疑难问题研究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版第351页。
2 孙以群《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辩析》,前行书,第359页。
3 赵秉志主编《疑难刑事问题司法对策》(第三集),吉林人民出版
社1999年6月第1版,第342页。
4 胡驰、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1999年第1辑),中国方正
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第305页。
页数 47 字数 27656
【内容摘要】:在贪污罪的主体问题方面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的认定应当根据我国的宪法,司法实践以及实际情况作出准确认定;在认定贪污的对象---公共财产问题方面应确立只要有公有资产的混合体经济应应全额认定为公共财产的观点;对于不同主体互相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均以贪污罪共同犯罪论处,对于共同贪污犯罪的数额的认定问题应以共同犯罪的一般原理以及罪刑相适应、对贪污犯罪从重处罚的原则为指导,以共同贪污的总数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在贪污赃款去向与定罪的关系问题上,应确立贪污赃款去向不影响贪污罪成立的观点,对现实中存在的小金库是否构成贪污罪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认定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的问题上,关键是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有无转变;在贪污罪的立法完善方面,笔者认为应在贪污罪的法定刑中增设罚金刑及剥夺担任一定职务的权利刑; 新刑法虽然对贪污罪作出了新的规定,但是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涉及贪污罪的有关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的争议,从而影响到了法律的统一实施。下面笔者就以下几个问题发表一点自己的见解,以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申勋潮、江启疆《论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载杨敦先等主编:《论
刑法施行疑难问题研究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版第351页。
2 孙以群《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辩析》,前行书,第359页。
3 赵秉志主编《疑难刑事问题司法对策》(第三集),吉林人民出版
社1999年6月第1版,第342页。
4 胡驰、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1999年第1辑),中国方正
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第3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