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文字语言不应在电视传播中被简单弱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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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文字语言不应在电视传播中被简单弱化,全文2页2181字叙述全面记得美国著名电影导演格里菲斯曾经说过:“我试图达到的目的,首先是让你们看见。”确实,电影是一种视觉艺术,同样,电视也是一种诉诸视觉形象的艺术。所以,在电视传播中强调“视”的作用,本是无可厚非的。但笔者在流览我部近期制作播出的电视节目时却发现,在强调“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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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文>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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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文字语言不应在电视传播中被简单弱化

全文2页 2181字 叙述全面
记得美国著名电影导演格里菲斯曾经说过:“我试图达到的目的,首先是让你们看见。”确实,电影是一种视觉艺术,同样,电视也是一种诉诸视觉形象的艺术。所以,在电视传播中强调“视”的作用,本是无可厚非的。但笔者在流览我部近期制作播出的电视节目时却发现,在强调“视”的同时,电视传播的另一种重要手段──即以文字语言为载体的“听”的作用,经常被编导、记者们有意无意地弱化了。突出表现在播音语言空洞、乏味,或与画面简单附会,或是离题千里,不知所云。文字语言的简单、弱化,使节目所含信息量变得越来越少。笔者认为:如果观众花费了足够长的时间,却无法得到明确、饱满的信息,这样的节目,难以成功地完成传播任务。这种现象,值得引起同行们的注意。
电视传播本是强调视听结合的,为什么我们节目中常常会出现文字语言被简单、弱化的现象呢?
《文心雕龙•情景》篇中曾讲道“立文之三,曰形文,曰声文,曰情文”,电视节目的制作其实也有形文、有声文、有情文,题材不同,编导记者的性格、气度不同,节目的形态也会不同,但画面、词序、情意、意境必须兼备,才会引人入胜,称得上好节目。可见,节目中各种电视传播手段的应用,可能有轻有重,配比的分量不尽相同,但每种传播手段都是不可以缺少的,我们切不能因为干电视这一行,就试图用图像去代表一切。编导记者们必须做到不厚此薄彼,使各种电视语言都恰到好处,尽真、尽善、尽美的进行表达,才能制作出真正的作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