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信息公开法》与行政信息公开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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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信息公开法》与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全文6页4011字 叙述真切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推进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就是提高行政部门 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能力,使行政系统中的各种情况、意见、政策和指令能够 得以准确、及时的传递。为此,日本行政部门积极向社会各界广泛传播行政 信息。除总理府设有“广报室”外,各省、厅也建立相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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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信息公开法》与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全文6页4011字 叙述真切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推进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就是提高行政部门 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能力,使行政系统中的各种情况、意见、政策和指令能够 得以准确、及时的传递。为此,日本行政部门积极向社会各界广泛传播行政 信息。除总理府设有“广报室”外,各省、厅也建立相应机构,负责行政机 构发布命令、颁布措施和制定计划时与公众的沟通。行政管理厅的50个地方 分支局也都设有行政信息传达部门,负责将上级的指令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传 递给民众。各级行政部门还要把工作情况、政策、计划等信息通过定期与不 定期的出版物向社会各界提供[1]。
20世纪最后几年,日本加大了民主行政的力度,行政信息的公开迈上了 法制化的轨道,于1999年5月7日制定了《关于行政机关保有的信息公开的法 律》(简称《信息公开法》),自5月14日公布起,两年内将颁布实施的命 令。
1,立法过程
早在20世纪60年代,日本就出现了立法公开行政信息的呼声。70年代初 ,学术界开始了关于“知晓权”的讨论。这一讨论的主题是:国民有权了解 并监督法律的制定过程、国会运营、行政、司法等一切事实真相;信息公开 是国民参政的首要权利[2]。这一阶段,由于腐败问题接连曝光,政局扑 溯迷离,民众忍无可忍,要求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
迫于舆论压力,日本政府于1980年提出了《关于信息提供的改善措施》 ,1990年总务厅的信息公开问题研究会公布了题为《信息公开——走向制度 化的课题》的中间报告。与此同时,在野党多次提出法案,但未获通过 。1993年,自民党单独执政的局面被打破,联合政权产生,加快了信息公开 的立法步伐。与此同时,日本全国的都道府县均制定了有关信息公开的条例 ,自下而上地推动了国家的立法进程。
1994年6月产生的村山联合政权,继续推动信息公开立法,专设行政改 革委员会,于1996年4月提交《信息公开法纲要案(中间报告)》。在听取 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同年11月提出了最终报告《信息公开法纲要案》以及《 信息公开法纲要案的思考》。该纲要经讨论、修改,于1998年3月27日在政 府内阁会议上形成《信息公开法案》并向国会提出,经参、中两院审议修改 ,最终形成现在的《信息公开法》。
参考文献
1,李征:“广报广听”——日本政府与公众沟通的重要制度,《中国行政 管理》,1996(5)
2,宋长军:日本信息公开法的制定及特点,《外国法译评》,2000(1)
3,杜钢建:日本情报公开法的制定与实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 (2)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02页
5,列宁:《列宁全集》,第6卷,第131页
全文6页4011字 叙述真切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推进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就是提高行政部门 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能力,使行政系统中的各种情况、意见、政策和指令能够 得以准确、及时的传递。为此,日本行政部门积极向社会各界广泛传播行政 信息。除总理府设有“广报室”外,各省、厅也建立相应机构,负责行政机 构发布命令、颁布措施和制定计划时与公众的沟通。行政管理厅的50个地方 分支局也都设有行政信息传达部门,负责将上级的指令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传 递给民众。各级行政部门还要把工作情况、政策、计划等信息通过定期与不 定期的出版物向社会各界提供[1]。
20世纪最后几年,日本加大了民主行政的力度,行政信息的公开迈上了 法制化的轨道,于1999年5月7日制定了《关于行政机关保有的信息公开的法 律》(简称《信息公开法》),自5月14日公布起,两年内将颁布实施的命 令。
1,立法过程
早在20世纪60年代,日本就出现了立法公开行政信息的呼声。70年代初 ,学术界开始了关于“知晓权”的讨论。这一讨论的主题是:国民有权了解 并监督法律的制定过程、国会运营、行政、司法等一切事实真相;信息公开 是国民参政的首要权利[2]。这一阶段,由于腐败问题接连曝光,政局扑 溯迷离,民众忍无可忍,要求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
迫于舆论压力,日本政府于1980年提出了《关于信息提供的改善措施》 ,1990年总务厅的信息公开问题研究会公布了题为《信息公开——走向制度 化的课题》的中间报告。与此同时,在野党多次提出法案,但未获通过 。1993年,自民党单独执政的局面被打破,联合政权产生,加快了信息公开 的立法步伐。与此同时,日本全国的都道府县均制定了有关信息公开的条例 ,自下而上地推动了国家的立法进程。
1994年6月产生的村山联合政权,继续推动信息公开立法,专设行政改 革委员会,于1996年4月提交《信息公开法纲要案(中间报告)》。在听取 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同年11月提出了最终报告《信息公开法纲要案》以及《 信息公开法纲要案的思考》。该纲要经讨论、修改,于1998年3月27日在政 府内阁会议上形成《信息公开法案》并向国会提出,经参、中两院审议修改 ,最终形成现在的《信息公开法》。
参考文献
1,李征:“广报广听”——日本政府与公众沟通的重要制度,《中国行政 管理》,1996(5)
2,宋长军:日本信息公开法的制定及特点,《外国法译评》,2000(1)
3,杜钢建:日本情报公开法的制定与实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 (2)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02页
5,列宁:《列宁全集》,第6卷,第1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