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 任重道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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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 任重道远,全文2页2287字 叙述真切在卓泽渊教授获得“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殊荣后,我们萌发了要采访他的念头,急切地想知道年仅36岁的中国最年轻的法学家,是如何评价重庆依法治市工作的。 卓泽渊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原西南政法学院),之后留校攻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由于他在法律价值研究方面成绩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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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 任重道远
全文2页2287字 叙述真切
在卓泽渊教授获得“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殊荣后,我们萌发了要采访他的念头,急切地想知道年仅36岁的中国最年轻的法学家,是如何评价重庆依法治市工作的。
卓泽渊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原西南政法学院),之后留校攻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由于他在法律价值研究方面成绩卓著,很快便从讲师晋升为副教授、教授。他不仅完成了心血力作《法律价值》、《法的价值论》,而且在担任法理学教研室主任期间,还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法学基础理论教学改革,效果显著。为此,他被许多人赞誉为“法学界升起的一颗新星”。
说到重庆的依法治市工作,卓泽渊教授打开了话闸子,侃侃而谈。他说,要搞好依法治市工作,必须要建立和完善法规。重庆直辖以来,完成了对原有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并根据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制定了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尤其是开创性地制定了一些适合本市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发展进程要求的新法规,初步建立起了重庆市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应当说,重庆市的立法速度在全国是最快的,开创了新设行政区如何加速地方法制建设的先例。当然,随着地方性法规在数量上的增加,立法质量问题、执法监督问题又摆在了我们面前。这将是一个需要迅速而又持久进行的工作。
作为重庆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的卓泽渊教授,先后参与了直辖市成立前后的地方立法咨询工作,尤其是参加了对重庆市原有法规的全面清理工作。在谈到重庆市今后的立法工作时,卓泽渊教授坦言:要谈重庆市的立法,必须首先明确重庆市立法权的地位。重庆市的立法是地方立法,它应当定位在对中央立法的补充上。既然是地方立法,在效力上就低于中央的立法,这就意味着两点,一是它不能与中央立法相冲突,二是在中央立法发生了变化的时候,重庆市的地方立法也应作相应的变化。既然是补充,它就不是中央立法的翻版。中央立法中有的,就不必制定雷同的地方法规。他认为,从重庆市的地方立法的法律地位的角度,重庆地方立法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是在中央立法不能具体在本市操作的情况下,为了实施中央的立法,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在本市实施中央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如实施条例等。这是重庆市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是针对本市的特定问题或事项,根据本市的特殊情况,独创性地制定适用于本市的地方法规。三是尽管是普遍性的问题,但中央立法中没有,重庆市又急需,也可以制定地方法规予以调整。
重庆已确定今年为“依法治市推进年”,面对重庆市法制建设的未来,卓泽渊教授语气坚定地说,重庆市法律机关的队伍建设有望进入良性运行的轨道,即实行公开的招考与录用,和正常的淘汰与分流,德能勤绩将成为考察执法官员的重要标准。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重庆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也会逐步增强,并会逐步把依法治市作为自己的自觉行动。权力的法治化运作将成为政治法治化的坚实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将为重庆市的依法治市工作提供必要的经济基础,也会给法治建设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只要我们在立法和执法两方面都把“创一流”作为目标,重庆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全文2页2287字 叙述真切
在卓泽渊教授获得“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殊荣后,我们萌发了要采访他的念头,急切地想知道年仅36岁的中国最年轻的法学家,是如何评价重庆依法治市工作的。
卓泽渊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原西南政法学院),之后留校攻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由于他在法律价值研究方面成绩卓著,很快便从讲师晋升为副教授、教授。他不仅完成了心血力作《法律价值》、《法的价值论》,而且在担任法理学教研室主任期间,还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法学基础理论教学改革,效果显著。为此,他被许多人赞誉为“法学界升起的一颗新星”。
说到重庆的依法治市工作,卓泽渊教授打开了话闸子,侃侃而谈。他说,要搞好依法治市工作,必须要建立和完善法规。重庆直辖以来,完成了对原有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并根据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制定了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尤其是开创性地制定了一些适合本市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发展进程要求的新法规,初步建立起了重庆市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应当说,重庆市的立法速度在全国是最快的,开创了新设行政区如何加速地方法制建设的先例。当然,随着地方性法规在数量上的增加,立法质量问题、执法监督问题又摆在了我们面前。这将是一个需要迅速而又持久进行的工作。
作为重庆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的卓泽渊教授,先后参与了直辖市成立前后的地方立法咨询工作,尤其是参加了对重庆市原有法规的全面清理工作。在谈到重庆市今后的立法工作时,卓泽渊教授坦言:要谈重庆市的立法,必须首先明确重庆市立法权的地位。重庆市的立法是地方立法,它应当定位在对中央立法的补充上。既然是地方立法,在效力上就低于中央的立法,这就意味着两点,一是它不能与中央立法相冲突,二是在中央立法发生了变化的时候,重庆市的地方立法也应作相应的变化。既然是补充,它就不是中央立法的翻版。中央立法中有的,就不必制定雷同的地方法规。他认为,从重庆市的地方立法的法律地位的角度,重庆地方立法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是在中央立法不能具体在本市操作的情况下,为了实施中央的立法,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在本市实施中央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如实施条例等。这是重庆市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是针对本市的特定问题或事项,根据本市的特殊情况,独创性地制定适用于本市的地方法规。三是尽管是普遍性的问题,但中央立法中没有,重庆市又急需,也可以制定地方法规予以调整。
重庆已确定今年为“依法治市推进年”,面对重庆市法制建设的未来,卓泽渊教授语气坚定地说,重庆市法律机关的队伍建设有望进入良性运行的轨道,即实行公开的招考与录用,和正常的淘汰与分流,德能勤绩将成为考察执法官员的重要标准。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重庆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也会逐步增强,并会逐步把依法治市作为自己的自觉行动。权力的法治化运作将成为政治法治化的坚实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将为重庆市的依法治市工作提供必要的经济基础,也会给法治建设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只要我们在立法和执法两方面都把“创一流”作为目标,重庆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明天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