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税务稽查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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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税务稽查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全文3页3549字叙述详尽在“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下,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流程中的重点环节。为了保证重点稽查的实施,在稽查体制建设上,各地积极探索“一级稽查”的模式,实现市、县两级税务稽查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达到了提高稽查效率,减轻税务基层单位和纳税人负担的目的。实践证明,一级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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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税务稽查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
全文3页3549字 叙述详尽
在“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下,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流程中的重点环节。为了保证重点稽查的实施,在稽查体制建设上,各地积极探索“一级稽查”的模式,实现市、县两级税务稽查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达到了提高稽查效率,减轻税务基层单位和纳税人负担的目的。实践证明,一级稽查顺应了经济发展趋势,符合征管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突出了稽查力度。但目前税务稽查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图从优化稽查管理工作的层面,对其中的一些现实问题进行粗浅地探讨。
 在复查对象的选择上,该局规定有审理科对稽查人员已下达的《初审意见书》企业名单进行编号,在主管稽查的局长和主管复查的局长共同监督下,由稽查科负责人抽取名单编号,确定复查企业。在复查时由复查人员复核稽查人员已查案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有无涉税问题遗漏。复核稽查工作规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检查稽查人员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复查时机选择在稽查科下达《初审意见书》之后,审理科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之前。复查工作流程是:在复查对象确定后,审理科将抽取确定的复查对象名单和相关资料移送监察审计室。监察审计室派员制作《稽查复查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审批,再组织实施。复查人员双人上岗,实施复查。复查前由稽查科召集与本案有关人员带复查人员到企业说明复查的性质,做好宣传工作,然后复查人员独立实施复查。制作《复查报告》。《复查报告》必须有如下内容:企业名称、法人、复查实施时间、复查人员复查范围、复查采用的方法、企业态度和反馈意见、复查中是否发现企业有新的违法事实。复查实施完毕后,如复查人员与稽查人员意见一致,制作《复查报告》同意稽查人员意见,科室负责人审核后,交主管局长审批,资料退回审理科;如复查人员与稽查人员意见不一致,收集好证据,制作《复查报告》交科室负责人审核后,主管局长审批,交局长办公会审议并确定是否追究稽查人员的工作责任,审理科结合原稽查人员的意见和复查人员的意见,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监察审计室备查。执行科执行。执行环节完毕后,执行科将复查过的企业执行结果的资料复印报审计室备查。为确保复查质量,该局建立了稽查人员、复查人员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
  复查制度的推出,税务稽查人员可以持着“复查制”这柄利剑,驱散说情风。碰到说情人,稽查人员大大方方地说明拒绝理由,说情人也就知难而退了,减少了说情风对稽查干部执法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