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主导的村民自治迈向民主选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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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主导的村民自治迈向民主选举,页数:5字数:6017  在农村村级民主选举推行十年之际,「中国大陆村级组织建设研讨会」于1998年10月8-9日在香港中文大学举行。该会议由亚洲基金会和两岸交流远景基金会赞助,香港中文大学大学服务中心主办,38名来自大陆、台湾、美国的学者和负责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干部参加了会议。 一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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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主导的村民自治迈向民主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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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农村村级民主选举推行十年之际,「中国大陆村级组织建设研讨会」于1998年10月8-9日在香港中文大学举行。该会议由亚洲基金会和两岸交流远景基金会赞助,香港中文大学大学服务中心主办,38名来自大陆、台湾、美国的学者和负责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干部参加了会议。 一 「海选」与「两票制」   不止一篇论文陈述了村民委员会与承包责任制一样是在农村自发产生,经政府认可,立法推动。近年来最引人注目的是强调取消固定候选人的「海选」制,与要求村党支部先接受全部村民信任表决的「两票制」。   吉林省梨树县县委副书记介绍了当地农民在1993年创造的「海选」模式及进展。选民可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候选人,然后再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和正副主任。1995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梨树县全面推行了「海选」。在1998年的换届选举中,取消了选举候选人的预选,村民一次投票直接选举村委会,第一轮得票过半数则自动当选。为了简化选举过程,如果两轮投票仍然选不出村委会,在征得多数选民同意的前提下,第叁轮投票采取简单多数法,不要求候选人得票过半。公开竞选、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候选人条件、秘密划票为「海选」的原则。1998年全县有选举权的四十多万村民,投票率达98%。当选的336名村委会主任中,党员占51.2%,团员22.3%,平均受教育11年,平均年龄38岁,妇女只有一人,有18个村的村委会主任是由村委支书兼任。在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