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演进及特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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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演进及特点,页数:12字数:13091内容提要:本文根据工作中积累的大量材料,对20年来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与实践进行了宏观研究。在描述选举制度演进过程的基础上,分析了该制度的特点。指出它是我国推进民主化可供借鉴的宝贵资源。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农村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得到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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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演进及特点


页数:12 字数:13091


内容提要:本文根据工作中积累的大量材料,对20年来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与实践进行了宏观研究。在描述选举制度演进过程的基础上,分析了该制度的特点。指出它是我国推进民主化可供借鉴的宝贵资源。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农村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得到了经济上的解放。同时,一场政治革命已开始,它给农民带来了管理自主权,这就是村民自治。村民自治开辟了一条中国农民感受民主、行使权利的道路,巩固了社会主义民主和国家政权的基础。亿万农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实践中,体会到什么是“当家作主”的主人,数以百万计的村委会干部感受着怎么做人民的公仆。20年后的今天,在宪法、法律、法规的保障下,“草根民主”在农村土地上逐渐成为一种现实。 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演进 (一)1980年至1987年:萌芽时期 80年代初期,为适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需要,农民自发突破人民公社体制,创设了村委会这一新的组织形式。在中央政府的自觉认同下,1982年的宪法确立了村委会的法律地位。1987年,《村委会组织法》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乡政村治体制正式确立。在这一时期,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了村委会选举的基本方向,但选举制度与选举活动都处于萌芽阶段。 农民自发创设村委会这一新的村级组织形式,取代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生产大队、生产队,涉及两个问题:一是人民公社体制的结构缺陷与功能障碍;二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影响。 从1958年起,我国农村县以下普遍取消了乡镇政府,实行“政社合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到1983年政社分设为止,共存在了25年。相应地,村级组织(生产大队)体制也延续了20多年。 在人民公社体制中,国家建立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严密的组织体系,对农民实行直接的、全面的、刚性的控制。在实践中,这种全面强制管理模式无法将农民的利益需求与国家的需求长期结合起来,实现国家与农民的双赢,从而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70年代末期,人民公社体制的弊端使它自身已经难以为继,由农民创造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速了它的瓦解。 经济体制改革不能自动生成新的管理体制。原有的制度失灵了,但需求依然存在,必须建立新的制度满足这些功能。为履行这些功能,农民自发创设了村委会。以全国第一个村委会——广西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村委会为例①,实行承包制后,生产大队不再管事,生产队瘫痪了,队长也没有名份了。但村里出现了耕牛失盗现象,公共的水渠、小桥都要修缮,必须有人出头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管理好这些公共事务。1980年2月,原生产队长建议成立“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内的公共管理事务。为了获得大多数村民的认可,树立足够的权威,村里决定召开全村户代表会议,投票选举了产生村委会成员。村委会成立后,与村民一起订立村规民约,实行村务民主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当时广西罗城、宜山等地自发组建的新组织,无论是称“村委会”、“村管会”、“议事会”或“治安领导小组”,都像合寨村一样,主要为满足公共管理的需要。村委会的功能,从最初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逐步扩大为对农村基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