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自治: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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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自治: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页数:6字数:7515民主化是20世纪中国政治发展的主题,同样,它也是下世纪中国政治发展主题。20世纪中国政治发展的经验表明:民主化不是政治发展单一突进的过程,而是社会各要素相互作用、并获得整体进步的综合运动过程。中国民主成长至今,已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资源、体制资源和文化资源。经验的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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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自治: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


页数:6 字数:7515


民主化是20世纪中国政治发展的主题,同样,它也是下世纪中国政治发展主题。20世纪中国政治发展的经验表明:民主化不是政治发展单一突进的过程,而是社会各要素相互作用、并获得整体进步的综合运动过程。中国民主成长至今,已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资源、体制资源和文化资源。经验的丰富和资源的积累,是21世纪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财富基层群众自治在世纪末的全面活跃,为中国民主政治在新世纪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逻辑起点和现实基点。这正是本文从自治考察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实践的依据之所在。 一、基层群众自治的法律基础与发展逻辑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在新中国的民主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并首先发育于城市。新中国建立之初,为了巩固新生的政权,国家政权的组织建设基本上延伸到社会的最基层。在农村,建立了村(行政村)一级的政权,即由村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与村人民政府组成的村人民政府;在城市,建立了具有政治组织性质的居民委员会。1950年,天津市开始建立具有一定政权性质的居委会。但是,这种状况持续的时间很短。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国家政权的巩固,国家政权的组织开始退出社会的基层,从而为基层群众自治的成长腾出了一定的空间。在城市,1951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召开上海市街道居委代表会议,将2000多个具有自治性质的联防服务队改为居民委员会,明确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组织,并按自然里弄分批进行民主选举。至1952年11月,全市已建立了3391个居委会。在农村,1954年宪法颁布后,取消了村级政权,乡镇为农村的基层政权单位。乡以下的工作单位为自然村、选区或行政村,由乡人民代表互推产生的代表主任,协助乡政府负责这些工作单位的事务。由于代表主任一般由乡人民代表兼任,因而乡以下的工作单位多少具有一些自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