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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签约或解约而引发的劳动纠纷,页数:11字数:5628“签约”或“解约”即指劳动合同的订立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解除即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全同一方或以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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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签约或解约而引发的劳动纠纷


页数:11 字数:5628


“签约”或“解约”即指劳动合同的订立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解除即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全同一方或以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全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可以是劳动者的主动辞职,也可以是企业对员工的辞退。因签约或解约而引发的劳动纠纷,是最常见的劳动纠纷之一,它往往导致用人单位或员工个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违约金。首先让我们看一下这个曾经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赵继英60成元买辞职”一案:
1998年8月18日,四川东材企业集团公司职工赵继英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该公司根据1998年4月25日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全同的规定,要求赵继英赔偿公司60万元违约金及10万元培养费。
1999年6月21日,绵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该劳动全同纪纷下达裁决书。裁决书裁明,要求赵继英赔偿四川东格企业集团公司违约金60万
1999年6月底,赵继英向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1月1日,游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2000年6月2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赵继英交付给四川东材企业集团公司10万元培养费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