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山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调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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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山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调查,页数:4字数:4921根据部党校班的安排,我们一行4人于1996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赴浙江、山东 两省调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情况,先后考察了两省的6个地市、8个县市区、 10个乡镇。现将调查的情况及我们的思考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进展情况 浙江、山东两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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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山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调查


页数:4 字数:4921

根据部党校班的安排,我们一行4人于1996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赴浙江、山东 两省调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情况,先后考察了两省的6个地市、8个县市区、 10个乡镇。现将调查的情况及我们的思考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进展情况 浙江、山东两省均属经济发达和较发达地区,据统计,199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浙江和山东分别是2966元和1713元。1996年以来,两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工作 已由试点阶段进入推广阶段。目前,浙江省已有30多个县市区出台了实施农村最低生 活保障线的文件,山东省也有20多个县市区出台了文件。从已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地区看,既有经济发达地区,也有中等地区;既有试点的县市区,也有全面实施的地 级市。两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发展速度之快,形势之好出乎意料,令人鼓舞 。 (二)主要做法 1.保障对象。各地规定,农村保障对象是指具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收 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农民。主要包括:(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 义务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2)因疾病、残疾、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人员;(3)因缺少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