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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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页数:18字数:18971早在1993年4月19日,当“人民日报”首次报道了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1981年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47之后,出生性别比的问题就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研究,也成了国内人口研究最为关注的一个课题。1986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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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
页数:18 字数:18971
早在1993年4月19日,当“人民日报”首次报道了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1981年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47之后,出生性别比的问题就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研究,也成了国内人口研究最为关注的一个课题。1986年,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提议与倡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经过充分的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与人口研究单位联合召开了全国出生性别比专题研讨会,广泛、深入地分析与探讨了全国及各地区出生性别比偏高成因及其相关问题,当时在国内这是前所未有,在国际上也实属罕见。迄今为止,有关出生性别比问题的研究成果,大多数都未突破1986年全国出生性别比专题研讨会对1981年出生性别比升高进行归因分析的思维定势。近期,一些西文学者及宣传媒体,对始于80年代初的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升高成因,所作出的种种猜测、质疑与分析基本是老调重弹。之所以如此,主要因为至今仍未有令人置信的相关成果可以诠释,使尚存疑点得以消除、尚存问题得以圆满答复所致。美国密西根大学人口研究中心主任巴巴拉.安德森(Babara A.Anderson)教授和布赖恩.西尔弗(Brian D.Silver)教授,针对有关中国80年代来出生性别比变动研究的近期成果与结论,在1994年关于中国的生育与出生性别比专题研究报告中,明确而坦率地指出:虽然我们对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升高进行了一些可能性解释的探索,但要肯定地回答这一问题,只能期盼于今后的研究。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的概念、理论及其值域问题
所谓出生性别比,通常是为了便于观察与比较所定义的每出生百名女婴相对的出生男婴数。出生性别比对某一人口一定时期内出生的婴儿总数而言,可有人口出生性别比;出生性别比对分孩次而言,可有分孩次出生性别比。所谓某人口出生性别比,是指该人口某一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出生的男婴总数与女婴总数的比值,用每百名出生女婴数相对应的出生男婴数表示。例如,某人口1975年的出生性别比为105,则表明在1975年出生总人口中,每出生100名女婴相对应的男婴出生数为105。20世纪50年代中期(1955年10月),联合国在其出版的《用于总体估计的基本数据质量鉴定方法》(手册Ⅱ)(Methods of Appraisal of Quality of Basic Data for Population Estimates, ManualⅡ)认为:“出生性别比偏向于男性。一般来说,每出生100名女婴,其男婴出生数置于102~107之间。”此分析明确认定了出生性别比的通常值域为102~107之间。从此,出生性别比值下限不低于102、上限不超过107的值域一直被国际社会公认为通常理论值,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1967年美国优生协会出版的《优生季刊》第14卷第2期,刊登了印度孟买大学经济系普拉文.维萨里亚(Pravin M.Visaria)的“登记相对完整的国家及地区出生性别比“一文。在该文给出的80个国家及地区出生性别比中,有50个置于104.0~107.0,低于104.0,而置于90.2~ 103.9的有23个,高于107.0而置于107 2.~117.0的有7个。1969年美国的唐纳德·博格(Donald J Bogue)在《人口统计原理》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约为105或106;1971年肯尼恩.坎梅耶 (Kenneth C.W.Kammeyer)在《人口入门》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高102,但常为105,而生活条件差及艰难的地方,出生性别比低102;1976年亨利.赖奥克 (Henry S.Shryock)等在《人口统计方法与材料》一书中指出,多数国家出生性别比为104~107;1981年罗伯特.加德纳(Robert Gardner) 在《人口统计分析技术》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为105~107;1982年,雪莉.福期特.哈特利(Shirley Foster Hartley) 在《人口比较》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为103~106。总之,众说不一。由于出生性别比值域在102~107之间,涵盖了全球多数人口的出生性别比囊括了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因而便成为对调查与登记数据进行质量评估的重要参考以及出生性别比是否“正常”的判别标准。然而,如果出生性别比低于102或高于107,是否就可以断定其统计质量低或出生性别比异常呢?仅凭此就武断地认定其统计质量低,并不可取;仅凭此而不管其高出107多少或低于102多少就武断地认定其出生性别比异常,也不可取。因为影响出生性别比高于107或低于102的因素中,有些至今仍未被人们所认识。无论是从定性看还是从定量看,也无论是从定性与定量结合看,不少矛盾现象的矛盾解释所导致的矛盾性结论,在客观上已说明了这一点。绝大多数学者普遍认为,无论是从一定时空条件上的出生婴儿总数看,还是从其分孩次出生看,男婴与女婴的出生概率虽有差异,但各自的出生概率上基本相对稳定或略有微小波动的,其出生性别比通常波动在102~107之间。1984年瑞典人口学者斯滕.约翰逊(Sten Johanson)认为:“如果只有那些生过第一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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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93年4月19日,当“人民日报”首次报道了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1981年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47之后,出生性别比的问题就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研究,也成了国内人口研究最为关注的一个课题。1986年,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提议与倡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经过充分的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与人口研究单位联合召开了全国出生性别比专题研讨会,广泛、深入地分析与探讨了全国及各地区出生性别比偏高成因及其相关问题,当时在国内这是前所未有,在国际上也实属罕见。迄今为止,有关出生性别比问题的研究成果,大多数都未突破1986年全国出生性别比专题研讨会对1981年出生性别比升高进行归因分析的思维定势。近期,一些西文学者及宣传媒体,对始于80年代初的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升高成因,所作出的种种猜测、质疑与分析基本是老调重弹。之所以如此,主要因为至今仍未有令人置信的相关成果可以诠释,使尚存疑点得以消除、尚存问题得以圆满答复所致。美国密西根大学人口研究中心主任巴巴拉.安德森(Babara A.Anderson)教授和布赖恩.西尔弗(Brian D.Silver)教授,针对有关中国80年代来出生性别比变动研究的近期成果与结论,在1994年关于中国的生育与出生性别比专题研究报告中,明确而坦率地指出:虽然我们对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升高进行了一些可能性解释的探索,但要肯定地回答这一问题,只能期盼于今后的研究。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的概念、理论及其值域问题
所谓出生性别比,通常是为了便于观察与比较所定义的每出生百名女婴相对的出生男婴数。出生性别比对某一人口一定时期内出生的婴儿总数而言,可有人口出生性别比;出生性别比对分孩次而言,可有分孩次出生性别比。所谓某人口出生性别比,是指该人口某一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出生的男婴总数与女婴总数的比值,用每百名出生女婴数相对应的出生男婴数表示。例如,某人口1975年的出生性别比为105,则表明在1975年出生总人口中,每出生100名女婴相对应的男婴出生数为105。20世纪50年代中期(1955年10月),联合国在其出版的《用于总体估计的基本数据质量鉴定方法》(手册Ⅱ)(Methods of Appraisal of Quality of Basic Data for Population Estimates, ManualⅡ)认为:“出生性别比偏向于男性。一般来说,每出生100名女婴,其男婴出生数置于102~107之间。”此分析明确认定了出生性别比的通常值域为102~107之间。从此,出生性别比值下限不低于102、上限不超过107的值域一直被国际社会公认为通常理论值,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1967年美国优生协会出版的《优生季刊》第14卷第2期,刊登了印度孟买大学经济系普拉文.维萨里亚(Pravin M.Visaria)的“登记相对完整的国家及地区出生性别比“一文。在该文给出的80个国家及地区出生性别比中,有50个置于104.0~107.0,低于104.0,而置于90.2~ 103.9的有23个,高于107.0而置于107 2.~117.0的有7个。1969年美国的唐纳德·博格(Donald J Bogue)在《人口统计原理》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约为105或106;1971年肯尼恩.坎梅耶 (Kenneth C.W.Kammeyer)在《人口入门》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高102,但常为105,而生活条件差及艰难的地方,出生性别比低102;1976年亨利.赖奥克 (Henry S.Shryock)等在《人口统计方法与材料》一书中指出,多数国家出生性别比为104~107;1981年罗伯特.加德纳(Robert Gardner) 在《人口统计分析技术》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为105~107;1982年,雪莉.福期特.哈特利(Shirley Foster Hartley) 在《人口比较》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为103~106。总之,众说不一。由于出生性别比值域在102~107之间,涵盖了全球多数人口的出生性别比囊括了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因而便成为对调查与登记数据进行质量评估的重要参考以及出生性别比是否“正常”的判别标准。然而,如果出生性别比低于102或高于107,是否就可以断定其统计质量低或出生性别比异常呢?仅凭此就武断地认定其统计质量低,并不可取;仅凭此而不管其高出107多少或低于102多少就武断地认定其出生性别比异常,也不可取。因为影响出生性别比高于107或低于102的因素中,有些至今仍未被人们所认识。无论是从定性看还是从定量看,也无论是从定性与定量结合看,不少矛盾现象的矛盾解释所导致的矛盾性结论,在客观上已说明了这一点。绝大多数学者普遍认为,无论是从一定时空条件上的出生婴儿总数看,还是从其分孩次出生看,男婴与女婴的出生概率虽有差异,但各自的出生概率上基本相对稳定或略有微小波动的,其出生性别比通常波动在102~107之间。1984年瑞典人口学者斯滕.约翰逊(Sten Johanson)认为:“如果只有那些生过第一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