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法律社会中的角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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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法律社会中的角色,页数:9字数:5766我一直都认为法官是法律的维护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权衡者。然而经过我这一学期的学习,才对“法官”一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一. 封建社会的“御史官吏”在战国时代的著作《商君书》中我们就能找到对“法官”的评价,但是与现代意义上的法官全不相干。真正能够代表法官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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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法律社会中的角色


页数:9 字数:5766

法官在法律社会中的角色
我一直都认为法官是法律的维护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权衡者。然而经过我这一学期的学习,才对“法官”一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一. 封建社会的“御史官吏”
在战国时代的著作《商君书》中我们就能找到对“法官”的评价,但是与现代意义上的法官全不相干。真正能够代表法官这个字面意思的,应该要算中国古代社会的御史。但是从审判职能上看,当时的行政官僚更像现在的法官,向宋朝时期的包青天、清朝时期的海瑞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为民伸张正义的好官、清官,而伸张正义的主要途径就是断案。然而古时的县衙毕竟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人权、正义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县太爷也只是封建统治阶级的维护者,即使再为老百姓说话的好官,例如包拯,也要看着皇上的脸色行事。因而封建王朝下的法官,只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只能依封建准则行事、判案。
二. 西方法治社会下的法官
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外国经济大潮涌入国内的同时,外国文化也随之而来。一直以来国人都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反映统治阶级利益的规则。法官是执法者,是位于法律之下的,是被统治者而不是统治者。然而法律界兴起了比较法之后,西方的法律思维与模式渐渐颠覆了我们对“法官”这个词陈旧的认识。
(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西方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说:“任何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都要到边界时才停止,没有边界的权力便是一种无休止的任意性的权力,必然弊害无穷。”[1] 社会契约论最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