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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政府机构改革的公共社会价值,页数:7字数:8166〔摘要〕政府与社会关系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必须进行深层研究。本文从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新视角着手,全面剖析了我国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优势条件和必然发生性,分析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公共社会价值,并指出公共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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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政府机构改革的公共社会价值


页数:7 字数:8166

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政府机构改革的公共社会价值
〔摘要〕政府与社会关系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必须进行深层研究。本文从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新视角着手,全面剖析了我国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优势条件和必然发生性,分析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公共社会价值,并指出公共行政价值和社会转型的内在联系,试图为政府制定行政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打开新思路。
一切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必将导致公共社会内存机制和外部框架产生变化,在社会转型时期这种表现尤其明显。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要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客观上自然要求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组织结构、行政管理体系和行政制度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的新的公共行政框架改变。我国进行的政府机制改革对传统社会主义公共社会的冲击和重构,不仅体现在政府管理内部各种关系之间,同样也体现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等各种外部关系之间。因此,研究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政府机构改革产生的公共社会价值,便显得极为重要。
一、政府与社会关系新视角及我国社会转型
社会并非一直都是公共的,只有当大多数人能够原则上平等地享有社会权利时,公共社会才具有实在意义。在社会文明中,公共社会以一定的共同利益关系结构了人类,公共利益成为最大利益。显然,这里存在两个界点,一方面,由于人们以各种共同利益关系而存在,这就必然产生种种普遍约束的原则,比如公共平等原则、公共法律、共同道德等,这些公共原则不是个人的意愿,而是社会的整体思维;另一方面,公共社会中公共利益成为社会的最大利益,利益既激活了社会,也产生了社会差别和矛盾。再加上公共利益首先表现为个人利益,所以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公共社会所追求的公共利益往往不能得到最大体现。但是,一切社会文明总是存在公共选择、制度的存在是否更有利于公共社会发展的问题。
自从政府和公共社会形成以后,政府行为已经不再仅仅表现国家意志,它也不得不表现公共社会的意愿,所以民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