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之我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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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之我见,页数:6字数:6406概述,提出论点:通过统一实体法途径解决我国区际知识产权法律冲突该方法必要性 (一)可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二)知识产权法律冲突本身的要求 (三)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促进我国开放事业的要求该方法可行性 (一)从文化角度论述文化层次上的阻力较小 (二)从外部环境的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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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之我见


页数:6 字数:6406


概述,提出论点:通过统一实体法途径解决我国区际知识产权法律冲突
该方法必要性 (一)可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二)知识产权法律冲突本身的要求 (三)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促进我国开放事业的要求该方法可行性 (一)从文化角度论述文化层次上的阻力较小 (二)从外部环境的国际法律统一化趋势论述 1、国际社会法律趋同、国际私法统一化走势 (1)经济基础 (2)政治环境 (3)法律文化的交流与传播,国际组织的作用 2、国际私法统一化的必然结果是国际统一实体私法 (三)内部条件 1、大陆法制 2、各法域情况 3、不违背“一国两制”构想 (一)将各方纳入TRIPS协议,参照协议完善修改国内立法 (二)制定示范法
结束语

在中国领土内,存在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四个各自独立的知识产权法域。由于两大法系的传统影响和两岸四地的社会差异,诸法域的知识产权制度存在明显差异,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采取适当措施,合理解决区际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对于促进中国区域知识产权贸易的发展,推动各地区人民正常的科技文化交流具有重大意义。
如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不外冲突法与实体法两种途径。大多数学者都认为统一区际冲突法与统一实体法是较为理想的方式,但也都认为其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实现,而各地区制定自己的冲突法解决本地区与它地区的法律冲突较为现实。也有学者认为这种主张太具理想主义色彩,无论是目前还是可预见的未来,其可行性都是微乎其微的。综观这些观点与论述,大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