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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选举的基本情况和影响,页数:19字数:25396中国农村的村委会的选举在中国已经经历了13年了,作为国家倡导的一项重要的乡村政治民主化运动,它从一开始就受到世人的瞩目。很显然,与过去村级领导人任命制相比,村委会的选举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进步性不仅表现在国家由过去集权式的农村管理模式发展到向乡村社会让渡权力,尤其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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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选举的基本情况和影响
页数:19 字数:25396
中国农村的村委会的选举在中国已经经历了13年了,作为国家倡导的一项重要的乡村政治民主化运动,它从一开始就受到世人的瞩目。很显然,与过去村级领导人任命制相比,村委会的选举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进步性不仅表现在国家由过去集权式的农村管理模式发展到向乡村社会让渡权力,尤其是将村级领导人遴选权让渡给广大的村民,而且还在于广大村民能够从村级直选过程中训练自己,培养自己公平、公正的政治品格,这是实现村民向现代性转化必不可少的过程。?
农村和农民问题在先进的中国人追求现代化过程中有着十分特殊的地位,可以说,农村往往是革命和建设的新起点。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共产党正是在广大的农村发动土地革命,并带领农民赢得革命的胜利。七八十年代,也正是在农村率先掀起了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从而从根本上松动了农村僵化的经济政治关系。作为当前政治学界、社会学界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在于它是活生生的实践,并被不少学者视为中国政治发展的
社会基础,亦或是当前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部分。或许在农村兴起的村民自治实践有可能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由基层向高层发展的新起点。通过对历史的考察,我们认识到,80年代以来兴起的村委会选举虽然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选举村长的权利让渡给村民,但却使农村基层民主真正启动成为可能。可以说晚清新政以后具有宪政意义上的选举才被引入到中国的政治生活中,而第一次由村民以投票方式选举村长则是在二三十年代的山西村治。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以及解放区则完全放手让村民参与“村选”,甚至用“投豆子”的方式选举村长,这种较为原始的选举方式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民意,是一个战时直接民主。但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国共产党开始借鉴无产阶级专政模式,在农村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选举村级领导人,而不再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方式。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治理模式,村级领导人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大队一级的干部也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这种遴选方式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发生变化。广西部分农村由村民选举村长较好地解决了村级治理难题,引起中国高层领导的重视。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各地开始逐渐放手让村民选举村委会成员,国家层面的立法活动也在进行。首先是宪法肯定了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并且这种自治性组织的领导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而不再象以前由村或者社员代表选举。宪法给予了村民直选以最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接着国家民政部、人大法制委、国务院法制局几家联手共同制定了村委会组织法,于1987年以试行的方式通过。10年后才以正式法律的形式通过村委会组织法。从制定到试行再到正式法,其间经历了十几年的时间,一方面反映出各级政府对村级直选的复杂态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乡村民主化进程的难度。
一、村委会选举的基本情况
任何政治实践既是过去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未来政治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当前政治现象都可以从过去的历史中找到源头和出发点。马克思主义告诫我们,研究任何课题都应将问题放置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之下,研究村级直选也不例外。因此,在我们对村民委员会选举进行研究时,也应将其历史做一个简单的回顾,看看村级领导人的遴选方式在经过了一个世纪之后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得以发生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相互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有哪些因素到现在还在起作用,有哪些在当代中国农村政治社会发展中已经不再起作用,虽然过去的农村组织并没有冠以村民委员会的名称。对历史的考察很重要,因为在历史上的因素往往在当代中国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1、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农村基层选举的历史回顾
在1949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进行着村选。可以说,改革开放以后兴起的村委会选举在很大程度上采纳了历史上革命时期的一些做法。自从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革命群众打响反对国民党政治统治的第一枪起,中共就十分重要农村政权的建设问题,注意从广大贫苦农民中吸收优秀分子参加到乡村政权的建设中来。乡村政权的组织迅速填补了地主政权及宗族势力被推翻后的权力真空。应该指出的是,当时的村苏维埃政权的领导人并不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村民召开大会选举三至五人为执委会执行委员,执行委员再互选主席一人,处理日常事务。因此在土地革命时期,村苏维埃政府主席作为村政权的行政首脑是由村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互推产生的,而不是由全体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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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的村委会的选举在中国已经经历了13年了,作为国家倡导的一项重要的乡村政治民主化运动,它从一开始就受到世人的瞩目。很显然,与过去村级领导人任命制相比,村委会的选举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进步性不仅表现在国家由过去集权式的农村管理模式发展到向乡村社会让渡权力,尤其是将村级领导人遴选权让渡给广大的村民,而且还在于广大村民能够从村级直选过程中训练自己,培养自己公平、公正的政治品格,这是实现村民向现代性转化必不可少的过程。?
农村和农民问题在先进的中国人追求现代化过程中有着十分特殊的地位,可以说,农村往往是革命和建设的新起点。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共产党正是在广大的农村发动土地革命,并带领农民赢得革命的胜利。七八十年代,也正是在农村率先掀起了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从而从根本上松动了农村僵化的经济政治关系。作为当前政治学界、社会学界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在于它是活生生的实践,并被不少学者视为中国政治发展的
社会基础,亦或是当前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部分。或许在农村兴起的村民自治实践有可能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由基层向高层发展的新起点。通过对历史的考察,我们认识到,80年代以来兴起的村委会选举虽然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选举村长的权利让渡给村民,但却使农村基层民主真正启动成为可能。可以说晚清新政以后具有宪政意义上的选举才被引入到中国的政治生活中,而第一次由村民以投票方式选举村长则是在二三十年代的山西村治。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以及解放区则完全放手让村民参与“村选”,甚至用“投豆子”的方式选举村长,这种较为原始的选举方式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民意,是一个战时直接民主。但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国共产党开始借鉴无产阶级专政模式,在农村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选举村级领导人,而不再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方式。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治理模式,村级领导人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大队一级的干部也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这种遴选方式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发生变化。广西部分农村由村民选举村长较好地解决了村级治理难题,引起中国高层领导的重视。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各地开始逐渐放手让村民选举村委会成员,国家层面的立法活动也在进行。首先是宪法肯定了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并且这种自治性组织的领导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而不再象以前由村或者社员代表选举。宪法给予了村民直选以最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接着国家民政部、人大法制委、国务院法制局几家联手共同制定了村委会组织法,于1987年以试行的方式通过。10年后才以正式法律的形式通过村委会组织法。从制定到试行再到正式法,其间经历了十几年的时间,一方面反映出各级政府对村级直选的复杂态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乡村民主化进程的难度。
一、村委会选举的基本情况
任何政治实践既是过去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未来政治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当前政治现象都可以从过去的历史中找到源头和出发点。马克思主义告诫我们,研究任何课题都应将问题放置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之下,研究村级直选也不例外。因此,在我们对村民委员会选举进行研究时,也应将其历史做一个简单的回顾,看看村级领导人的遴选方式在经过了一个世纪之后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得以发生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相互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有哪些因素到现在还在起作用,有哪些在当代中国农村政治社会发展中已经不再起作用,虽然过去的农村组织并没有冠以村民委员会的名称。对历史的考察很重要,因为在历史上的因素往往在当代中国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1、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农村基层选举的历史回顾
在1949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进行着村选。可以说,改革开放以后兴起的村委会选举在很大程度上采纳了历史上革命时期的一些做法。自从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革命群众打响反对国民党政治统治的第一枪起,中共就十分重要农村政权的建设问题,注意从广大贫苦农民中吸收优秀分子参加到乡村政权的建设中来。乡村政权的组织迅速填补了地主政权及宗族势力被推翻后的权力真空。应该指出的是,当时的村苏维埃政权的领导人并不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村民召开大会选举三至五人为执委会执行委员,执行委员再互选主席一人,处理日常事务。因此在土地革命时期,村苏维埃政府主席作为村政权的行政首脑是由村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互推产生的,而不是由全体村民直接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