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给中国农业机遇与挑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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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给中国农业机遇与挑战,wto:给中国农业机遇与挑战页数:11字数:14043wto:给中国农业机遇与挑战随着中美签署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双边协议,双方长达13年的马拉松式的谈判宣告结束,从而为中国在年内加入wto铺平了道路。这意味着,中国经济将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而在较大程度上溶入世界经济发展潮流,中国农业进入一个历史性转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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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给中国农业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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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给中国农业机遇与挑战随着中美签署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双边协议,双方长达13年的马拉松式的谈判宣告结束,从而为中国在年内加入WTO铺平了道路。这意味着,中国经济将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而在较大程度上溶入世界经济发展潮流,中国农业进入一个历史性转变新阶段的同时,也直面国际化的巨大机遇和挑战。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农科院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主任、中国加入WTO农业谈判资深专家程国强博士。加入WTO与我国农产品市场开放作为我国加入WTO谈判的关键领域之一,农业谈判问题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国内不少人由于对加入谈判情况不了解,因而对农业谈判以及农产品市场开放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甚至有人认为加入WTO后,国内农产品市场将大举开放,对国内农业发展将产生严重影响。程国强博士特别强调说,只要弄清楚我国加入WTO农业谈判的基本原则,熟悉WTO关于农业贸易的基本规则,就可知道事实远非如此。他说,首先根据我国加入WTO的原则和立场,我国确立了以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规则为基础、采取逐步开放的方式、合理确定我国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的农业谈判方针。因此,我国在进行农业谈判时,坚持以WTO农业协议的框架作为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基础,决不接受超出农业协议框架的不合理要价,这也是我国过去与美国等WTO成员谈判难度较大、难以签署最后协议的原因所在。其次,WTO的基本原则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对于农产品来说,要求WTO成员国取消农产品非关税措施、逐步降低农产品关税。我国目前对粮、棉、油、食糖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采取如限量登记、配额等非关税措施来进行保护,对肉类、水果以及食品加工品等的进口采取关税保护,因此,在我国加入WTO的谈判中,WTO成员国要求我国对粮、棉、油、食糖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取消非关税措施,降低肉类、水果等农产品的关税,也就是说,加入WTO后,我国确实将在一定程度上开放农产品市场,我国农业将面临市场开放的风险。但与此同时,根据WTO农业规则,我国可对一些重要的农产品如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度等管理办法,掌握控制市场开放风险的主动权。第三,WTO农业协议尽管要求取消非关税措施,降低农产品关税水平,但这种开放的过程是逐步的、循序渐进的,如对发展中国家的过渡期是从1995年-2004年的10年。而且,还规定了一系列如"特殊保障条款"等保障措施。尤其是,我国准备对重要农产品采用的关税配额管理制度,实际上是WTO允许存在的进口保护过渡性措施,其实质仍然是一种非关税措施。关税配额谈判中所承诺的准入量实际上指的是市场准入机会,而不是最低购买义务。关于关税配额准入量的执行,WTO也无任何强制性要求,其它成员亦无权要求该成员必须完成所承诺的配额准入量。从关税配额管理制度实际执行的情况来看,许多成员并未完成其承诺的配额准入量进口。据WTO秘书处资料,自1995年以来,大部分成员国只完成了关税配额市场准入量的66%,有的进口国只完成50%,许多国家甚至根本没有进口。如美国承诺1995年的奶油进口量是0.43万吨,实际进口量是零;承诺的黄油准入量是397.7万吨,实际进口只有25.6万吨。日本、韩国瑞士、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等国近年来根本没有完成其配额准入量。所以,关税配额可将我国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开放风险,置于我们可以控制的水平。由于我国加入WTO对农产品市场的开放是依据目前WTO134个成员国、尤其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共同遵循的农业协议为基础的,尽管这一开放过程会给农业发展带来风险,但也不能简单认为加入WTO后我国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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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给中国农业机遇与挑战随着中美签署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双边协议,双方长达13年的马拉松式的谈判宣告结束,从而为中国在年内加入WTO铺平了道路。这意味着,中国经济将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而在较大程度上溶入世界经济发展潮流,中国农业进入一个历史性转变新阶段的同时,也直面国际化的巨大机遇和挑战。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农科院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主任、中国加入WTO农业谈判资深专家程国强博士。加入WTO与我国农产品市场开放作为我国加入WTO谈判的关键领域之一,农业谈判问题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国内不少人由于对加入谈判情况不了解,因而对农业谈判以及农产品市场开放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甚至有人认为加入WTO后,国内农产品市场将大举开放,对国内农业发展将产生严重影响。程国强博士特别强调说,只要弄清楚我国加入WTO农业谈判的基本原则,熟悉WTO关于农业贸易的基本规则,就可知道事实远非如此。他说,首先根据我国加入WTO的原则和立场,我国确立了以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规则为基础、采取逐步开放的方式、合理确定我国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的农业谈判方针。因此,我国在进行农业谈判时,坚持以WTO农业协议的框架作为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基础,决不接受超出农业协议框架的不合理要价,这也是我国过去与美国等WTO成员谈判难度较大、难以签署最后协议的原因所在。其次,WTO的基本原则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对于农产品来说,要求WTO成员国取消农产品非关税措施、逐步降低农产品关税。我国目前对粮、棉、油、食糖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采取如限量登记、配额等非关税措施来进行保护,对肉类、水果以及食品加工品等的进口采取关税保护,因此,在我国加入WTO的谈判中,WTO成员国要求我国对粮、棉、油、食糖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取消非关税措施,降低肉类、水果等农产品的关税,也就是说,加入WTO后,我国确实将在一定程度上开放农产品市场,我国农业将面临市场开放的风险。但与此同时,根据WTO农业规则,我国可对一些重要的农产品如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度等管理办法,掌握控制市场开放风险的主动权。第三,WTO农业协议尽管要求取消非关税措施,降低农产品关税水平,但这种开放的过程是逐步的、循序渐进的,如对发展中国家的过渡期是从1995年-2004年的10年。而且,还规定了一系列如"特殊保障条款"等保障措施。尤其是,我国准备对重要农产品采用的关税配额管理制度,实际上是WTO允许存在的进口保护过渡性措施,其实质仍然是一种非关税措施。关税配额谈判中所承诺的准入量实际上指的是市场准入机会,而不是最低购买义务。关于关税配额准入量的执行,WTO也无任何强制性要求,其它成员亦无权要求该成员必须完成所承诺的配额准入量。从关税配额管理制度实际执行的情况来看,许多成员并未完成其承诺的配额准入量进口。据WTO秘书处资料,自1995年以来,大部分成员国只完成了关税配额市场准入量的66%,有的进口国只完成50%,许多国家甚至根本没有进口。如美国承诺1995年的奶油进口量是0.43万吨,实际进口量是零;承诺的黄油准入量是397.7万吨,实际进口只有25.6万吨。日本、韩国瑞士、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等国近年来根本没有完成其配额准入量。所以,关税配额可将我国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开放风险,置于我们可以控制的水平。由于我国加入WTO对农产品市场的开放是依据目前WTO134个成员国、尤其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共同遵循的农业协议为基础的,尽管这一开放过程会给农业发展带来风险,但也不能简单认为加入WTO后我国的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