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货款拖欠的现状、成因及解决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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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货款拖欠的现状、成因及解决对策,页数:9字数:8462 一、货款拖欠的现状 截至1999年6月末,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应收账款405亿元,其中煤炭货款330亿元。这次调查的原中央财政94户国有重点煤矿6月末余额为391亿元,其中煤炭330亿元。其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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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货款拖欠的现状、成因及解决对策
页数:9 字数:8462
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货款拖欠的现状、成因及解决对策
一、货款拖欠的现状
截至1999年6月末,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应收账款405亿元,其中煤炭货款330亿元。这次调查的原中央财政94户国有重点煤矿6月末余额为391亿元,其中煤炭330亿元。其构成情况如下:
1.按账龄划分。在391亿元应收账款中,3个月以内92亿元、占23.5%,3个月至1年83亿元、占21.2%,1-2年125亿元、占31.9%,2-3年52亿元,占13.3%,3年以上40亿元、占10.2%。
2.按拖欠行业划分。在6月末330亿元应收煤炭货款中,拖欠行业为治金100.3亿元、占30.4%,燃料56.9亿元、占17.2%,电力32.8亿元、占9.9%,化工32.7亿元、占9.9%,其他74.8亿元、占22.7%。拖欠最多的是冶金行业,将近1/3。在20户拖欠大户中,冶金17户、化工2房、燃料1户。
3.按回收货款式的方式划分及折扣损失情况。1998年实现煤炭销售收入738亿元,其中当年发出、当年收回599亿元、占81.2%。在599亿元中,采取以物易物方式样146亿元、占24.45。通过以物易物收回货款的折扣损失9.4亿元。其中,以货币方式收回309亿元、占73.6%,以物易物收回111亿元、占26.4%,比1998年又增加了2个百分点。
4.拖欠货款的分类情况。按照1999年6月应收账款余额391亿元,减去结算期3个月以内92亿元,被拖欠货款299亿元。其中:企业所在地省区内用户拖欠126亿元,省区外用户173亿元;被流通领域拖欠77亿元,被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拖欠49亿元。
5.按拖欠原因划分。因基建、技改资金不到位产生的拖欠18.4亿元。其中冶金10.3亿,燃料4.7亿元,化工1.1亿元;20户拖欠重点企业7.8亿元。因债务人破产、被兼并或因体制变化导致拖欠23.4亿元。其中电力1.4亿元,其他小企业9.6亿元。因债务人亏损严重、资金周转不畅而拖欠72.3亿元。其中化工11亿元,建材2.3亿元,燃料16亿元。因合同纠纷产生的拖欠2.3亿元。为占领或保住市场份额而被迫赊5.8亿元。流动资金用于固定资产导致的拖欠5.9亿元。其中冶金1.8亿元,燃料0.4亿元。故意拖欠140.8亿元,主要是冶金、电力和化工。
原中央财政94户国有重点煤矿6月末应收账款391亿元,而应付账款173亿元,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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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货款拖欠的现状、成因及解决对策
一、货款拖欠的现状
截至1999年6月末,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应收账款405亿元,其中煤炭货款330亿元。这次调查的原中央财政94户国有重点煤矿6月末余额为391亿元,其中煤炭330亿元。其构成情况如下:
1.按账龄划分。在391亿元应收账款中,3个月以内92亿元、占23.5%,3个月至1年83亿元、占21.2%,1-2年125亿元、占31.9%,2-3年52亿元,占13.3%,3年以上40亿元、占10.2%。
2.按拖欠行业划分。在6月末330亿元应收煤炭货款中,拖欠行业为治金100.3亿元、占30.4%,燃料56.9亿元、占17.2%,电力32.8亿元、占9.9%,化工32.7亿元、占9.9%,其他74.8亿元、占22.7%。拖欠最多的是冶金行业,将近1/3。在20户拖欠大户中,冶金17户、化工2房、燃料1户。
3.按回收货款式的方式划分及折扣损失情况。1998年实现煤炭销售收入738亿元,其中当年发出、当年收回599亿元、占81.2%。在599亿元中,采取以物易物方式样146亿元、占24.45。通过以物易物收回货款的折扣损失9.4亿元。其中,以货币方式收回309亿元、占73.6%,以物易物收回111亿元、占26.4%,比1998年又增加了2个百分点。
4.拖欠货款的分类情况。按照1999年6月应收账款余额391亿元,减去结算期3个月以内92亿元,被拖欠货款299亿元。其中:企业所在地省区内用户拖欠126亿元,省区外用户173亿元;被流通领域拖欠77亿元,被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拖欠49亿元。
5.按拖欠原因划分。因基建、技改资金不到位产生的拖欠18.4亿元。其中冶金10.3亿,燃料4.7亿元,化工1.1亿元;20户拖欠重点企业7.8亿元。因债务人破产、被兼并或因体制变化导致拖欠23.4亿元。其中电力1.4亿元,其他小企业9.6亿元。因债务人亏损严重、资金周转不畅而拖欠72.3亿元。其中化工11亿元,建材2.3亿元,燃料16亿元。因合同纠纷产生的拖欠2.3亿元。为占领或保住市场份额而被迫赊5.8亿元。流动资金用于固定资产导致的拖欠5.9亿元。其中冶金1.8亿元,燃料0.4亿元。故意拖欠140.8亿元,主要是冶金、电力和化工。
原中央财政94户国有重点煤矿6月末应收账款391亿元,而应付账款173亿元,相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