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罪刑法定原则.doc

约6页DOC格式手机打开展开

论罪刑法定原则,页数:6 字数:6722一、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历史背景1、中国制度的产物中国的法制源远流长,而研究中国的法就是研究中国刑法的发展史,从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夏朝开始,国家形成,中国法制的雏形相应出现①。古代君主只讲法律至上,法律的内容从来不公布与众,只有在惩罚犯罪的时候才得以引用。因此,法律被罩...
编号:5-76319大小:43.00K
分类: 论文>其他论文

内容介绍

此文档由会员 cnlula 发布

论罪刑法定原则


页数:6 字数:6722

论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历史背景
1、中国制度的产物
中国的法制源远流长,而研究中国的法就是研究中国刑法的发展史,从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夏朝开始,国家形成,中国法制的雏形相应出现①。古代君主只讲法律至上,法律的内容从来不公布与众,只有在惩罚犯罪的时候才得以引用。因此,法律被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人们根本无从了解它的内容。更没有所谓的法律权利②,罪刑法定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物,是我国法制发展的必然要求。
2、历史的演变过程
罪刑法定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二一五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即“凡是自由民除经贵族依法判决或尊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或另以放逐、伤害、搜索或者逮捕。”这里就蕴含着罪刑法定,保障自由民之权利的思想。到了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针对封建刑法中罪刑擅断、践踏人权的黑暗现实,更加明确地提出了罪刑法定的主张,使罪刑法定思想更加系统,内容更加丰富。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罪刑法定这一思想由学说转变为法律,在资产阶级宪法和刑法中得到确认。一七八九年法国《人权宣言》第八条规定:“法律只应规定确实需要和显然不可少的刑罚,而且除非根据在犯罪前已制定和公布的且依法施行的法律,不得处罚任何人。”在《人权宣言》这一内容的指导下,一八一零年法国刑法典第四条首次以刑事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由于这一原则符合现代社会民主与法治的发展趋势,至今已成为不同社会制度的世界各国刑法中最普通,重要的一项原则③。
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事司法活动所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