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型的黄河流域管理体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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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的黄河流域管理体制,页数:6字数:5664  一、黄河流域管理体制现状  1 管理体制与机构现状  根据水利部“三定”方案,黄河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的水行政主管职能。依据上述规定,水利部制定了黄委会“三定”方案,再次确定黄委会是水利部在黄河流域和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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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的黄河流域管理体制


页数:6 字数:5664

建立新型的黄河流域管理体制

  一、黄河流域管理体制现状

  1 管理体制与机构现状

  根据水利部“三定”方案,黄河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的水行政主管职能。依据上述规定,水利部制定了黄委会“三定”方案,再次确定黄委会是水利部在黄河流域和新疆、内蒙古内陆河范围内的派出机构。

  黄委会“三定”方案,体现了当前国家对黄河流域实行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实施宏观管理(或称间接管理)与直接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宏观管理系指流域机构对全流域规划、防汛抗洪、水资源分配、水量调度、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等方面,通过某些协调组织或机制的依法实施。

  直接管理系指流域机构对禹门口以下干流河段的水事活动,包括防洪工程和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水、水域(含河口)、水工程的管理以及对干流及跨省(区)重要支流指定河段限额以上取水许可的管理等,黄委会设立直属的各级管理机构,实施上述领域的直接管理(或称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