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相关文献综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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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相关文献综述],4114字一、民事诉讼契约的含义诉讼契约一词并未出现在一般民事诉讼立法用语上,它是由学理上研究发展所得,因此在立法上并没有定义。民事诉讼契约,简称诉讼契约,陈桂明在《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一书中指出诉讼契约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者提出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之间以直接或间接发生诉讼上效果为目的的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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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相关文献综述]
4114字
一、民事诉讼契约的含义
诉讼契约一词并未出现在一般民事诉讼立法用语上,它是由学理上研究发展所得,因此在立法上并没有定义。
民事诉讼契约,简称诉讼契约,陈桂明在《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一书中指出诉讼契约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者提出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之间以直接或间接发生诉讼上效果为目的的合意。这一概念为大部分学者采纳,在他们的著作中均有出现,如张卫平教授在《转换的逻辑—民事诉讼体制转型分析》一书中提到“所谓诉讼契约,是指以产生诉讼法上效果为直接目的的,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诉讼契约也称为‘诉讼上的合意’”。也有学者另有见解,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姜世明认为诉讼契约“可有广义及狭义之别,其狭义者所指乃当事人之间所为使其主要法律效果在诉讼法领域发生者,而不包括对于强制执行程序发生作用者。至于所谓广义诉讼契约则指复数当事人之间对于诉讼相关事项,于诉讼前,诉讼中或强制执行前、强制执行中所为得使其主要法律效果发生在该等程序者。”(《对于民事诉讼中合意选任法官制度之评估》,载于《民事诉讼论坛》2006年第一卷)。
4114字
一、民事诉讼契约的含义
诉讼契约一词并未出现在一般民事诉讼立法用语上,它是由学理上研究发展所得,因此在立法上并没有定义。
民事诉讼契约,简称诉讼契约,陈桂明在《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一书中指出诉讼契约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者提出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之间以直接或间接发生诉讼上效果为目的的合意。这一概念为大部分学者采纳,在他们的著作中均有出现,如张卫平教授在《转换的逻辑—民事诉讼体制转型分析》一书中提到“所谓诉讼契约,是指以产生诉讼法上效果为直接目的的,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诉讼契约也称为‘诉讼上的合意’”。也有学者另有见解,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姜世明认为诉讼契约“可有广义及狭义之别,其狭义者所指乃当事人之间所为使其主要法律效果在诉讼法领域发生者,而不包括对于强制执行程序发生作用者。至于所谓广义诉讼契约则指复数当事人之间对于诉讼相关事项,于诉讼前,诉讼中或强制执行前、强制执行中所为得使其主要法律效果发生在该等程序者。”(《对于民事诉讼中合意选任法官制度之评估》,载于《民事诉讼论坛》2006年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