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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权是新兴的人格权, 具有具体人格权的法律地位。传统意义上的具体人格权体系的构造及其内容无法涵盖民事主体的形象利益, 确立形象权已经成为很多国家的立法潮流。明确形象权的具体人格权地位, 对于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 保障其人格独立、自由和尊严, 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 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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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资国有化的补偿标准是外商投资的敏感问题。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的补偿标准是\u201c相应补偿\u201d,这种规定过于抽象,应当具体化。现在联合国的\u201c适当补偿\u201d标准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中国在修改外商投资企业法时,宜依据这一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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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络是无国界的信息系统,它给国际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互联网络的发展中,总会出现一些难预料的问题,垃圾电子邮件(非法电子邮件)就是这样一个国际性的难题。垃圾电子邮件往往在世界畅行无阻,某一国解决不好,就会成为垃圾邮件的发源地,进而造成世界性的网络堵塞或瘫痪。互联网络的跨国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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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于200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了买受人在5种情形之下不仅可以要求解除、撤销合同或者是要求宣告合同无效,而且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及赔偿损失,还可以向出卖人主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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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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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正常商品交换,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日耳曼法\u201c以手护手\u201d原则,现已得到各国民法的承认。善意取得制度存在的理论依据和价值依据。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包括: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出于善意;转让人必须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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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目的是刑罚理论乃至刑法总则原理部分十分重要的问题,它贯穿于刑罚创制、 适用与执行的 整个过程,对于刑事活动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它又是理论上最富争议的课题之一,因此历来是学者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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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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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几种法律文本解释方法的经验的和理论的分析指出,尽管实践中具体的法律解释常常获得成功\r\n(社会接受),但是法律解释尚无法构成一种抽象化的获得确定的法律结论并保证法律适用的方法。法律解释的这一难题从根本上是由于:1.司法活动是一种决定他人命运的实践,涉及到综合性的判断,而不是一种个人化的智识..